【求助】关于未期满退租的问题
本人今年刚来德国,在国内就联系好了房东,是学校网站上提供的私房,来了签好合同就入住了。合同是一年期的,到明年九月底。但是现在要去别的城市,于是想要退房。合同上只写明了合同是一年期的,关于退租没有明确说明。给房东说了,房东很严厉的说必须找到nach才行,而且必须是学生,但我的房租太贵,找nach很困难。之前看到大家关于中途退房有下面的说法:1、找到合适的nach。2、不管合同期限,都能提前三个月kun。3、一年期必须找nach,一年以上的提前三个月kun。因为第2和第3起了冲突,所以想求助一下,哪个是正确的。
谢谢各位了。 这个要看合同怎么写的吧。
合同里没有写如何Kündigung么?还是一年内Kündigung ausgeschlossen,这也是有可能的。
合同不同情况不同吧,lz可以把自己的合同拍照传上来看看,关键信息记得打马赛克。。。 这要看租房合同怎么写的。
如果写的是至少租一年,那么你在没找到房东能接收的nach情况下就要继续付房钱,直到一年到期。
如果写的是不限期,那么提前三个月退房即可。注意时间从房东收到你的退房通知开始计算,如果收到时已经过了这个月的头三个工作日,那么这个月就不算在三个月之内了。 一般是没有期限的话可以提前3个月KUN,有期限的话要找NACH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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