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NHIN 发表于 2013-12-17 20:40

居留

我朋友在德国工作56個月,現在給解僱了而他的簽証這12月底到期及需要延期,請問他可否繼續留在德国呢?或有什麼方法可以留下來,他財政上没有問題

cisy_ye 发表于 2013-12-17 21:22

再找工作,或者和有居留的人结婚

ddw 发表于 2013-12-17 21:40

找有公司的熟人,解决工作签证问题。

kaeferin 发表于 2013-12-17 23:08

工作56個月了,为什么之前不申请长居呀

klsharp 发表于 2013-12-17 23:12

56个月早就能长居了, 现在就申请找工作签证吧

HINHIN 发表于 2013-12-18 00:04

他第一次来德国是4 年的工作合同,後再續一年,现在要到外管局延签但没有工作合同了,外管會否要他即時離開呢?,

smyazh12 发表于 2013-12-18 07:31

朋友?让你朋友去外管局问比较靠谱。每个外管局,甚至同一个外管局不同工作人员,对于同一条法律都有不同理解。

wangwang 发表于 2013-12-20 11:05

你这个朋友是大厨吧?

irvine 发表于 2013-12-20 15:08

klsharp 发表于 2013-12-17 23:12
56个月早就能长居了, 现在就申请找工作签证吧

不是蓝卡那么得要60个月才能长居。

gzzzzz 发表于 2013-12-30 15:09

外派?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