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住址证明?
各位,我有几个问题:1。我LG在德国的博士,并有半个位置的工资,这种情况算不算家庭团聚?
2。 材料中要求的住址证明,需要那些细节?是否需要公正?
3,谁是最近办成的,可否介绍一下经验?递交材料时,问问题吗?那类的?
谢了!$辛苦$
[ Last edited by Bener on 2005-5-13 at 07:20 ] 1. 这样的情况可以算是家庭团聚。
2. 所谓住址证明,需要的是你老公在这里的住房合同,并且需要面积大于24平米,人均12平米。
3. 一般这种签证没有太大的问题。提交材料时基本上不会有太多的问题。
4. 你们的结婚证好像是要公证的。 住址证明是指在德国的吗?不是申请签证的人的住址吗?如果我们都还没有去,如何提供呢?邀请信中的预订房间的说明是否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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