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pope 发表于 2014-1-18 13:39

问题关于辞职

本帖最后由 chinapope 于 2014-1-18 13:41 编辑

关于个人主动辞职, 普通unbefristet合同,Kündigungsfrist 3个月期限
如何计算
1)从开始正式交书面Kündigung开始日算起,还是从下个月初开始算 ?
2)要是月初提交的话,比如第一周内,是不是当月还算到这三个月期限里 ?
3 ) 公司是不是有权要求呆满3个月 ?

谢谢,俺法盲先谢过了{:5_336:}

angrybird 发表于 2014-1-18 15:49

看合同中的解约期是截止季度末、年末的三个月还是简单的下月起的三个月哦,仔细看下合同
如果是简单的三个月,则是下个月开始的三个月哦

2. 月初交的话 应该从下月起算吧 当月不算入三个月的期限的

3. 是的 公司有权

其实真心想走的话 可以跟公司商量签订 aufhebungsvertrag 协议提前走人 反正也无心继续为公司效劳了,公司也知道的。就是看公司是否能提前招到替补,以及这个职位是否一定不能缺人了{:4_278:}

有不对的地方还请大家指正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问题关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