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责任方的医疗费用,公立保险给报销吗?还是得自费?
简单地说A不小心闯红灯被撞了,然后因为受伤在医院住了3天。警察根据现场证人,判定A是车祸的责任方,撞人的司机没有责任。之后A收到保险公司寄来的表格,要求填写车祸相关的信息。请问,如果A照实填上,A是车祸的责任方,保险公司会要求A自己承担由自己的责任导致的医药费吗?谢谢! 本帖最后由 irvine 于 2014-2-7 09:43 编辑
Einschulung 发表于 2014-2-7 00:08
你这个回答太笼统了。
A的汽车第三责任险不会负担A本人的费用,如果A买了人身险才可能报自己的医疗费 ...
请问我说错了任何事项吗?A如果是自己责任就是A本人医疗保险承担A的医疗费。不是A的责任的话就是责任方的汽车保险公司赔付A的医疗费用。
无论A有无过错,都不需要自己承担本人的医疗费。德国的保险业就是这么发达。
你说的"A买了人身保险才能赔付A的医疗费用"是绝对错误的。买了人身保险,A可以获得额外更多的赔偿,仅此而已。 签字承认的话就是A的医疗保险公司出。如果车祸不是A的责任,那么由责任方的汽车保险公司出。
所以A无需因为惧怕承担医疗费用而撒谎。 irvine 发表于 2014-2-6 18:50
签字承认的话就是A的医疗保险公司出。如果车祸不是A的责任,那么由责任方的汽车保险公司出。
所以A无需 ...
你这个回答太笼统了。
A的汽车第三责任险不会负担A本人的费用,如果A买了人身险才可能报自己的医疗费。事故责任是A的,对方的损失由A的第三责任险负责赔偿。 应该由A的医疗保险公司出钱 Einschulung 发表于 2014-2-7 00:08
你这个回答太笼统了。
A的汽车第三责任险不会负担A本人的费用,如果A买了人身险才可能报自己的医疗费 ...
我觉得A受伤了,应该由他的医疗保险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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