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2月10日新规定,纯属误会!海关温馨提示~并非所有包裹需要商业发票!
本帖最后由 boston.girl 于 2014-2-10 01:18 编辑#温馨提示#【海关未出邮包新政】最近许多同学接国外快递邮局提醒: 2月10日起中国海关要求【个人物品】包裹附两份面单和发票,价值不得超过120欧,否则须按【商业物品】报关或退运。其实这不是新规定,相关要求是中国海关和邮政早就制定并执行的,只要真实规范填报,您的邮包就畅通无阻。
请参见海关微博:12360海关热线
拜托一些商家就不要来博人眼球了好吧。。不管你们是好心还是广告的目的,你们的高楼已经很多顶贴了,真的别再以讹传讹了,可以散了。
话传话,个人理解不同,谣言就是这样产生的。
其实还是像原来一样,个人物品,超过金额部分,去海关交关税即可,规定2010年已经有了。
需要的是报关单、商业发票或详情单CN22,注明“个人”“礼物”
具体请见截图圈出部分。
需要商业发票的也只针对,非个人寄出商品! 所以,用转运公司需要谨慎了,因为不知道海关是不是以寄出人为公司,而判断为非个人寄出商品,那就不得而知了,因为转运公司的寄件人都是GmbH。
某些转运公司不要把针对你们的条例拿来说是海关新规定了。
也许DHL也是为了限制一部分转运公司的包裹量,所以提出强调这样一个要求,因为公司转运公司出了商业发票以后,理论上就要对相应的发票交给finanzamt税,因此包裹单的价格相应就会上升,会流失一部分买转运包裹单的客人。作为寄件人,风险自己衡量吧。
转运公司不吓吓人怎么多拉客户日进斗金,呵呵
欲擒故纵
棉花 发表于 2014-2-10 06:25
这个才是正解。但是没办法,基本上都是通过转运公司
嗯,我的理解就是,通过转运就有点不打自招的感觉,因为私人是开不出商业发票的,通过他们,邮费是省了,但容易被以为商业包裹,如果被查到,税款更高,还有退运扣押风险。所以好纠结,这大概就达到dhl控制包裹量的作用吧 boston.girl 发表于 2014-2-10 11:24
就是一般寄包裹,个人的填那个cn报关单,注明是个人物品或者礼物。如果是商业包裹,再贴商业发票,所以就 ...
谢谢楼主扫盲 这阵子那个通知真是烟雾弹啊 弄了半天其实跟我自己寄东西回国给亲戚朋友其实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赞{:5_335:} 这还真是让人纠结,
奶粉之类的我就不知道了,但是如果是家电类,因为欧洲是EU标准,而国内是CE或者3C标准,等于如果你这是欧洲家电,作为商业物品售给国内的话,就要先去商检局,申请改标。我就碰到过有商家从德国寄了几个家电回国,被认定为商业销售,至今还没通关。
但如果是个人物品,就不会来管这个标准!
所以是不是要不打自招,因为貌似通过转运公司,就要贴这个商业发票,代购们三思吧。也许贴了就自动认这个是商家寄出,或者说如果贴了这商业发票那就尽量不要超过120欧等等这类,或者一箱里面同样商品不要太多,不然被抽到的话,处理方式不是个人物品的处理方式。
如果个人物品,超了的,超出部分交税就好了,我们有朋友,3000元的物品,不过是不可分割的,单件就超过3000元,600元的税都交过,完全没有问题。2012年
这个才是正解。但是没办法,基本上都是通过转运公司 {:5_318:} silentwoods 发表于 2014-2-10 09:12
对的。我有亲戚在海关,答复是没有什么新政策,一切跟以前没区别
是在上海海关吗,给大伙打听下是不是有6万包裹压着不放啊。 "需要的是报关单、商业发票或详情单CN22,注明“个人”“礼物”"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私人通过转运公司邮寄低于120欧的东西,风险自己衡量,好纠结啊。。
不知道dhl直邮premium包裹多少钱呢,实在不行直接dhl买吧 姽婳将军 发表于 2014-2-10 10:01
私人通过转运公司邮寄低于120欧的东西,风险自己衡量,好纠结啊。。
不知道dhl直邮premium包裹多少钱呢 ...
价格官网可以查,基本就是差不多转运的一倍 dongti 发表于 2014-2-10 11:32
价格官网可以查,基本就是差不多转运的一倍
妈呀,真贵,以后少寄,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