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夫妻分居两地一起报退税
本帖最后由 siombeny 于 2014-2-23 23:06 编辑先大致说下背景:我和老婆分别在两个城市,我在A城工作,她在B城上学。我在A有个Wohnung,40多平米;她在B住的房屋公司为学生提供的类似学生公寓的房子,很小,只有15平米左右。我们今年准备一起报税(我三级,她五级),有一些问题请教大家:
1.我们想退税我在A处的wohnung,但是我们分别在各自城市Anmelden,而且各自Wohnung都没有登记为Hauptwohnung,我们想把她的城市B作为Hauptwohnung,将我在A的Wohnung退税,这样是否可以?如果不行,需要补齐什么材料呢?
2.如何证明hauptwohnung?用往返车票证明吗?那她来besuche我的票是不是就不能退税了,因为我们把她住的地方作为hauptwohnung了;
3.另外,她去年besuche我的次数比我besuche她次数多,好像网上说,如果把她的B城市作为Hauptwohnung的话,只能报销我去besuche她的往返车票?
4.在报销来往车费时候,是否需要提供火车票等不少于每周二次besuche的证明?如果平均下来的besuche没有每周2次,能否退税?
感谢大家了先!!!{:5_320:} 没有人有类似的情况吗? 我有给楼主类似的经历,但大概是两年前,所以有些细节记不起来了。我们当时也是两地,然后选了老婆的城市做Hauptwohnsitz, 因为一直是我在两遍跑, 而且我要买火车票, 老婆是学生,有学期票。
你们选择哪里做Hauptwohnsitz, 理论上说, 应该是在哪里呆的时间多在哪里;我感觉大家一般情况都是在老婆孩子那边呆的时间多。 我们当时刚结婚,所以没给什么证明,说我们在她那里呆的时间多之类;我觉得办事的人应该不会像你要证明。
去年我报税的时候填了一年里去老婆那的次数 (29),总共花的火车票钱940欧,没有超过系统给的paushcal , 所以报了 1358欧。我们是在网上报了税,然后寄了打印出的文件给Finanz,所以没有提供火车票(两年了都没有提供火车票). 具体看图片。
楼主应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去Fianzamt注销掉一个Hauptwohnung,改成Nebenwohn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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