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otte.li 发表于 2014-2-26 21:14

Aufenthaltstitel 第一次拿只给了10个月

和德籍结婚,德语啥的都没问题,工作合同也是unbefristet,居留只拿到10个月也就算了,还交了100欧,现在眼睛一眨就到期了,延签又交80欧,并且照片又要交新的,指纹又要重按。而且也不肯告诉我这次能签给我多长时间。时间短也就算了,这一次次跑Amt交钱算啥啊。去了caritas义务咨询处,那里的老伯倒挺实在,说一般惯例结婚都是直接给三年的,就是Warendorf特别坑爹,经常有只给一年的情况。他说如果这次我又拿一年,可以找律师去申诉。我想问问这里的朋友有没有类似情况啊,可以维权吗,有用吗?

albertcao_1 发表于 2014-2-26 22:37

正常情况,变更居留许可目的的更换费用是90欧元,而且跟德籍结婚一般第一次都是给3年的居留许可的,楼主的情况好奇葩啊,估计是当地外管局的工作人员不熟悉流程还是故意刁难啊,一年一年即费时间又费钱。我觉得楼主完全可以去申诉下!!!等你更新消息哈

albertcao_1 发表于 2014-2-26 22:39

我第一个留学居留许可都有12个月呢,你这个10个月也很有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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