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st 发表于 2014-2-27 20:32

双方Kuendigungsfrist是三个月,如果我想提前走人有什么合理的方法吗?

正在骑驴找马过程中
如果我要炒公司鱿鱼,Kuendigungsfrist是三个月,如果我想提前走人有什么合理的方法吗

Donauwelle 发表于 2014-2-27 20:35

大概只能和公司协商吧。三个月还好吧,下家不可以等吗?
或者你攒一攒j假期

ljmw2000 发表于 2014-2-27 20:43

找个借口还不简单吗?反正你也不想干了,不存在得罪的事情。只要不是上午辞职,下午走人或者第二天就走的情况就好。

pany 发表于 2014-2-27 21:55

只要你不是啥特重要的职务 手头项目交接的完 公司巴不得让你早走
和人事联系呗

北京2008 发表于 2014-2-27 22:45

就说我要走了,老板也不用破费给发我工资了。

Dangschee 发表于 2014-2-28 00:29

urlaub
krank melden

adgjl 发表于 2014-2-28 09:44

这三个月是合同的规定,除了和合同的另一方也就是公司商量还有什么“合理”的方式呢?
如果可以合理绕过合同规定那合同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除非合同的这项规定违反法律,而这条规定显然不违法。

bjzjyang 发表于 2014-2-28 10:53

如果想改变kun的期限,算更改合同,就必须合同双方都同意。 跟公司协商,是唯一途径。

千尺飞流 发表于 2014-2-28 11:40

可以谈提前解约的Aufhebungsvetrag,我公司没同意,所以还在熬这法定三个月的辞职期~
其实什么业务也不会让你深接触了,公司就是不放人~!

frost 发表于 2014-2-28 17:19

看来我楼上3个人的发言是正确的, 下家如果要人要得急,和现在公司冲突要么只能放弃,要么和现在公司签Aufhebungsvertrag。没有别的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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