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别人帮忙开VE
我家人签证被拒,说到底还是经济担保的问题,我所在的地方开不了,写信给德国大使馆回复说可以请任何第三人帮忙开。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不在同一城市,怎么办这个东西呢?因为是来我这里,是拿我的租房合同还是怎样?有人了解的吗? 谁邀请就用谁的材料和资料,也就是说,出具这个担保书的人是有风险和责任的。跟你的资料最好别扯上关系,否则该拒的还拒啥人那么好帮忙担保啊,以前有人让我帮忙,我说一个人十万欧押金。。。万一跑了政府要找我不是? 本帖最后由 harryzs 于 2014-3-3 09:27 编辑
仅仅是开VE的话,仅供参考,LZ自己斟酌:
以前读书的时候,我请同一个办公的是同事帮我开的。
现在,我也帮我的同事开过。(仅仅是VE,邀请信,住房合同全是他自己的,北京,3个人,去年12月签的,过来一个月,已经回国)
所有的前提是:靠谱。我不怕他(第二个人)跑了,他(第一个人)也不怕我跑了。
你懂的。。。。。{:8_492:} 你家人为什么不能国内自己担保呢?直接给个银行存款单就好拉 fisch333 发表于 2014-3-3 09:52
你家人为什么不能国内自己担保呢?直接给个银行存款单就好拉
我想三个月的时间,大使馆回信说了时间长的话还是最好有ve,自保时间短 lynnone 发表于 2014-3-3 10:35
我想三个月的时间,大使馆回信说了时间长的话还是最好有ve,自保时间短
因为我的经验,我以前自己一分钱都没有担保,家里人自己担保过来的。如果你国内加大担保金额呢?
毕竟你找人担保,不是很熟悉的,谁会来承担这个责任呢……
而且我所了解的第三个人帮忙开,其实就是他直接担保你家人过来,和你在不在一个城市没有关系
也就是说把本来你要做的事情给做掉
所以我说一般都是这边关系很好的人,什么老公老婆,男朋友女朋友…… 或者你能否去别的城市给你家人开VE?你咨询一下你们本地的政府官员?
因为我当初办VE的时候人在一个城市,办好了。
然后办后来的手续比如房屋什么,因为我刚好搬家了,就在另外一个城市,所以之后的房屋合同都是另外一个城市的,而且我家人来的也是我后来的那个城市。
一点问题都没有
虽然和你情况还是有所不同,你可以问问看把
毕竟不是你没有资格开ve,而是你当地政府没有这个职能
比如能否你你们州的首府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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