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yuan227 发表于 2014-3-13 23:27

询问:和公司签了Aufhebungsvertrage(freistellung到7月底,5月份可以开始新工作吗)

询问各位大牛,
朋友被辞了,和公司签了Aufhebungsvertrag(freistellung到7月底,就是拿钱不上班)
如果现在4月份有一份全职新工作,可以签合同去工作吗。
那不是签了2份合同,交2份保险,2份养老金,不违法吗?
还是只要给其中一个公司六级税卡就可以了啊。
谢谢了

irvine 发表于 2014-3-14 10:07

首先Aufhebungsvertrage这是个错别字。

在freistellung期间仍然是原公司的雇员。

一个人有一万个雇主都是合法,因为这是本事,可以多纳税,国家非常高兴。所以法律并不禁止。所以只有雇主可能会反对这个做法。

既然freistellung仍然是原公司的职工,原公司不可能允许一个员工同时两个全职工作。那么需要通知原公司,提前结束Aufhebungsvertrag。任何正常的Aufhebungsvertrag都是可以提前结束的,上面必然写的有这么一个条款。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4-3-14 10:29

当然可以提前就工作,只要提前解约就行,前雇主肯定乐意,因为他们可以少付你剩下的工资,但是想要同时拿两分薪水,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很少有雇主会这么大方。

jochenyu 发表于 2014-3-14 10:38

同时拿两分薪水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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