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有六甲
发表于 2014-3-21 00:33
雨中彩虹 发表于 2014-3-20 15:07
那请问,什么情况下需要留条呢
既然人不能走,就没必要留条勒阿
我感觉留条就是个互相理解,肇事的人主动认错,被擦的人也不报警,私了了就。
如果被擦的人很作,很事逼,看到条直接去报警了。。。。逃逸还是成立的。
警察叔叔和我们大概这么解释的。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4-3-21 00:48
ERICHANSA 发表于 2014-3-20 22:45
便宜啥啊100一年
。。。100一年还不便宜么?10年1000也就够赔一次小小擦碰吧。。非要白送才算便宜?
mikegao88
发表于 2014-3-21 12:30
看来和公家打交道要注意言多必失啊。
猫尾拂人
发表于 2014-3-22 10:57
loewez
发表于 2014-3-22 17:31
没事没事 那SB女警嫉妒你漂亮吓唬你的
ingwer
发表于 2014-3-22 22:12
猫尾拂人 发表于 2014-3-22 09:57
吊起来打会不会还有捆绑,滴蜡等节目
这都是什么人啊,过年的时候给包狗屎干给你们做贺年糖果。
ingwer
发表于 2014-3-22 22:13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3-20 19:24
警察说的是对的,光留条是不够的,起码你要打电话给警察检举自己
要是票选我可能是萍聚最2的人了。2到我自己不敢相信。{:4_284:}
ingwer
发表于 2014-3-22 22:14
xianwubo 发表于 2014-3-20 09:45
没事的,放心吧。
求x版给红包安慰{:4_277:}
ingwer
发表于 2014-3-22 22:16
moudy 发表于 2014-3-20 09:50
你说你手机没电了回家打电话不行么?
我到时候啥也不说了,我就说我德语不好听电话的可能理解错误了。
我报警以后一直在店里等到警察来为止的,我很厚道了。
ingwer
发表于 2014-3-22 22:17
懒懒虫 发表于 2014-3-20 10:20
女警嘛,吃不饱都会凶一点的。
这都是神马人啊,怎么这么没同情的{:4_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