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jht
发表于 2014-3-23 01:11
本帖最后由 cooljht 于 2014-3-23 00:13 编辑
又或者因为知道的太多。。。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3-23 01:25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0:58
首先支持报警,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该姑息养奸是对的。
可回过头来,一个巴掌拍不响,有果必有因,能把人家逼到对你投毒的份上,你自己也要反省一下自己到底怎么得罪人家,自己在和人家交往接触的过程里,是不是有过不检点不道德的过处呢?
虽说你是受害者很可怜,可不是还有句话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嘛?
再者说,你到这里发帖求人肉的动机也让不少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3:13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09:58
首先支持报警,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该姑息养奸是对的。
可回过头来,一个巴掌拍不响,有果必有因,能把人家逼 ...
真好笑,这话你最好对黄洋的父母说,然后再问问林森浩是不是有人逼他,还是他自己心理变态,心胸狭窄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3:1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4-3-23 12:22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09:58
首先支持报警,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该姑息养奸是对的。
可回过头来,一个巴掌拍不响,有果必有因,能把人家逼 ...
人都进了警察局了,还用人肉?恐怕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来搅浑水吧
那你为何要匿名呢?你是她朋友?你认识她?
Misana
发表于 2014-3-23 13:2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2 22:25
她不就是想说我是脑残么,直说呗
相处不来就下药?脑不残就别留证据,就这么简单
所以哪个时代都有脑 ...
啧啧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3:29
Misana 发表于 2014-3-23 12:25
啧啧
对,脑不残就不能姑息养奸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3:3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4-3-23 12:37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2:15
人都进了警察局了,还用人肉?恐怕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来搅浑水吧
那你为何要匿名呢?你是她朋友?你 ...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09:58
首先支持报警,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该姑息养奸是对的。) j& I8 z0 g1 Z+ B
可回过头来,一个巴掌拍不响,有果必有因,能把人家逼 ...
真好笑,这话你最好对黄洋的父母说,然后再问问林森浩是不是有人逼他,还是他自己心理变态,心胸狭窄
好了,你对自己的动机都一语道破了,也省了众八民的心了。
好吧,她在生活里对你下毒,你在网络里对她下套。你们两个果然棋逢对手。{:5_339:}
Butterfliege
发表于 2014-3-23 13:37
谋害人也分手段的,投毒给认识人基本是心理极度扭曲,直接拿刀捅人还可能是一时头脑发热。
楼主受到伤害觉得愤怒可以理解,不过主贴表达上确实有歧视这个邻居年龄经历遭遇的感觉。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3:3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2:3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09:58
首先支持报警,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该姑息养奸是对的。) j& I8 z0 g1 Z+...
自作孽,不可活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3:53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2:38
自作孽,不可活
自勉不错。其实呢,你的性格也很有问题,这楼里谁一有异议,你的反应过激,你的气度也很是个问题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4:0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2:53
自勉不错。其实呢,你的性格也很有问题,这楼里谁一有异议,你的反应过激,你的气度也很是个问题啊。
对,留给你自己自勉,发了几个帖就能看出性格的,你是算命的大仙么?
我回复了就是反应过激?你真应该跟这个女人住一起,佛说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您的气度就是用来成全这个女人死刑的,还是您算计深,舍身饲虎然后把虎拉下水
您气度大,别匿名
终于注册了
发表于 2014-3-23 14:2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3-22 23:03
你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未遂也是涉嫌犯罪了,同样要被依法调查的。而且未遂更可怕,更值得警惕。
你试着去报个警,说有人偷你的钱包未遂,看他们怎么答。理想很丰满,现实很苗条。
终于注册了
发表于 2014-3-23 14:22
我看这个LZ也不是等闲之辈。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4:4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4-3-23 13:54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3:02
对,留给你自己自勉,发了几个帖就能看出性格的,你是算命的大仙么?
我回复了就是反应过激?你真应该跟 ...
应该是我说你心里有鬼才匿名的吧 按照你的逻辑,你要是心里没鬼,你匿什么名啊?你大大方方不匿名发帖,再来指责我匿名,不是更有说服力?
这楼里这么多人看你不顺眼 也不是我一个人吧?这么多人都看你有问题,难道你还不该反省一下自己?!
本来我一开始就亮明支持你报警的立场了,可你大脑里的信息筛选机制过滤掉了这个关键信息,专门筛选了不顺你心不如你意的信息来钻牛角尖来吵闹,说明你这个人性格的确很有问题。人艰不拆啊
schnuggelputz
发表于 2014-3-23 15:02
{:5_355:}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4-3-23 15:04
室友还要匿名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5:07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4-3-23 14:10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3:44
应该是我说你心里有鬼才匿名的吧 按照你的逻辑,你要是心里没鬼,你匿什么名啊?你大大方方不匿名发帖 ...
哈哈哈,没错,人艰不拆你,跟一个帖子缠着没完没了,打这么多字,手疼了吧?
这楼里哪个是你啊?这么多匿名的,你这副泼妇气质倒是和那个女人很像,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5:16
BenzA 发表于 2014-3-22 23:11
你嘴巴不是一般的损,想想你为啥今天作警察局被保护自己啥原因,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还是好好在警察局过个好 ...
好好看看你自己发的帖,再出来说别人嘴损好吧?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5:2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4-3-23 14:22 编辑
香槟酒杯 发表于 2014-3-22 23:30
别听LZ一面之词了,能和室友关系搞成投毒了,一定不是小事。再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估计双方都有责任。试想 ...
她就是喜欢在小事上跟人一决高下,以表明她的高智商,她永远是对的,否则就吵架,吵到我说我懒得搭理你都不停下,吵不过就下毒。
她还说过她同学都是年薪四五十万,在华尔街混的呢,不装逼会死啊?
这是想毒死一条街么?
autonrw
发表于 2014-3-23 15:41
找老外的下场, 很多都心里变态的
lilun
发表于 2014-3-23 16:2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4:20
她就是喜欢在小事上跟人一决高下,以表明她的高智商,她永远是对的,否则就吵架,吵到我说我懒得搭理你 ...
你们吵架的内容具体是?说来听听?
rosemaryhe
发表于 2014-3-23 16:49
LZ花好多笔墨形容这个人啊。何不说说具体事件?究竟怎么个投毒法,又下了何毒,怎么又未遂了呢,给室友造成何种伤害了?
didida
发表于 2014-3-23 16:49
女生之间吵架闹别扭,什么女生气度小,这些事情都是私人事情,大不了是吵一架绝交好啦!投毒是刑事犯罪,是害人性命的,这种人威胁社会的,当然要报警。真不知道争论lz为人处事有个什么意义?这个和人命比起来哪个重要?换了谁遇见有人要害自己命的人,还会心平气和?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7:3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4:07
哈哈哈,没错,人艰不拆你,跟一个帖子缠着没完没了,打这么多字,手疼了吧?
这楼里哪个是你啊?这么 ...
她投毒是毒妇,你这里发帖又不说具体事情经过,只是想让大家顺着你的心意声讨她,人肉她,有异议的不顺着你心意的就被你骂成泼妇,你们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谁知道啊?光听你一面之词?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20:25
如果是投毒的话,是刑事案件,当然要报警
楼主在这里发帖,意图很明显,是想破坏人名声,如果楼主所说的如果是无中生有的话,那么就是诽谤罪
也是刑事案件
楼主室友本来的处境就很艰难,这种情况下楼主还对人家尖酸刻薄,你室友如果不是对你恨到极点也不会冒这个险,因为人在绝望的时候,是没有理智的
楼主这次运气好,没有被毒到,下次小心点,在这样下去,早晚要死于非命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20:5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6:34
她投毒是毒妇,你这里发帖又不说具体事情经过,只是想让大家顺着你的心意声讨她,人肉她,有异议的不顺着 ...
你知道有多少案件都是媒体曝光案情导致不能破案的么?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21:0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9:25
如果是投毒的话,是刑事案件,当然要报警
楼主在这里发帖,意图很明显,是想破坏人名声,如果楼主所说的如 ...
谁也不会闲的取个名字带个“尸”字的,谁死于非命还不知道呢,每天哪吒造型闪亮登场,见人就说‘讨厌啦’。
其实她不用投毒哈,再恶心我几天我就死了
八婆人肉人家才是想破坏人名声,多谢你顶帖,呵呵了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4-3-23 21:0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9:58
你知道有多少案件都是媒体曝光案情导致不能破案的么?
那你发这个贴是想让警察别破案么?地点,岁数,人生经历都写了,就差写名字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21:0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23 19:25
如果是投毒的话,是刑事案件,当然要报警
楼主在这里发帖,意图很明显,是想破坏人名声,如果楼主所说的如 ...
你很绝望么?这么有理智的就咒一个不认识的人死于非命,
你很了解案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