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usiness
发表于 2014-4-5 02:56
R既然在中国工作,那么R的常驻地(Wohnsitz/gewöhnlicher Aufenthalt)应该在中国,R在中国有无限纳税义务,而在德国只有有限纳税义务。因此,德国税务机关对R在中国的收入没有管辖权。在德国举报R无效。
楼主应该在中国税务局对R提出如下举报:
1. R在中国是否有合法居留权? 是否非法居留?
2. R在中国是否有劳动许可? 是否非法打工?
3. R是否在中国如实申报了个税? 是否涉嫌税务诈骗?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4-10 09:34
Ebusiness 发表于 2014-4-5 03:35
国内用人单位被德国人起诉? 如果我的理解没错,就是一个中国公司在中国雇佣了一个德国人, 这个德国人在德 ...
不是,是这个德国人利用中国法律在中国提出诉讼。我本来也不打算参与到诉讼里面去,只是想边缘化的增大他诉讼期间的其他问题,和消耗他诉讼的耐心。最好是直接让他无法参与诉讼。
骑车的
发表于 2014-4-10 11:22
小乡党妹子看来很有办法了啊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4-10 13:14
骑车的 发表于 2014-4-10 12:22
小乡党妹子看来很有办法了啊
哈哈,是啊。
irvine
发表于 2014-4-10 13:20
难道是楼主准备亲自施展美人计?{:5_318:}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5-15 12:37
这事情已经完美解决,具体操作方式我就不说了,牵扯太多。谢谢同志们关注。
Linux_Handy
发表于 2014-5-15 12:41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5-15 13:37
这事情已经完美解决,具体操作方式我就不说了,牵扯太多。谢谢同志们关注。
是把丫爆菊了吗?
没有请继续努力。
Arterix
发表于 2014-5-15 12:43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5-15 13:37
这事情已经完美解决,具体操作方式我就不说了,牵扯太多。谢谢同志们关注。
咋不说下怎么整那盗族骗子的。。。也让大家喜大普奔一次{:5_310:}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5-15 12:44
Linux_Handy 发表于 2014-5-15 13:41
是把丫爆菊了吗?
没有请继续努力。
菊是爆不了了,但是他以后也不能作虎作威了。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5-15 12:46
Arterix 发表于 2014-5-15 13:43
咋不说下怎么整那盗族骗子的。。。也让大家喜大普奔一次
我没整他,只是通过合法程序加大他的诉讼困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