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usiness 发表于 2014-4-5 02:56

R既然在中国工作,那么R的常驻地(Wohnsitz/gewöhnlicher Aufenthalt)应该在中国,R在中国有无限纳税义务,而在德国只有有限纳税义务。因此,德国税务机关对R在中国的收入没有管辖权。在德国举报R无效。

楼主应该在中国税务局对R提出如下举报:
1. R在中国是否有合法居留权? 是否非法居留?
2. R在中国是否有劳动许可? 是否非法打工?
3. R是否在中国如实申报了个税? 是否涉嫌税务诈骗?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4-10 09:34

Ebusiness 发表于 2014-4-5 03:35
国内用人单位被德国人起诉? 如果我的理解没错,就是一个中国公司在中国雇佣了一个德国人, 这个德国人在德 ...

不是,是这个德国人利用中国法律在中国提出诉讼。我本来也不打算参与到诉讼里面去,只是想边缘化的增大他诉讼期间的其他问题,和消耗他诉讼的耐心。最好是直接让他无法参与诉讼。

骑车的 发表于 2014-4-10 11:22


小乡党妹子看来很有办法了啊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4-10 13:14

骑车的 发表于 2014-4-10 12:22
小乡党妹子看来很有办法了啊

哈哈,是啊。

irvine 发表于 2014-4-10 13:20

难道是楼主准备亲自施展美人计?{:5_318:}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5-15 12:37

这事情已经完美解决,具体操作方式我就不说了,牵扯太多。谢谢同志们关注。

Linux_Handy 发表于 2014-5-15 12:41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5-15 13:37
这事情已经完美解决,具体操作方式我就不说了,牵扯太多。谢谢同志们关注。

是把丫爆菊了吗?

没有请继续努力。

Arterix 发表于 2014-5-15 12:43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5-15 13:37
这事情已经完美解决,具体操作方式我就不说了,牵扯太多。谢谢同志们关注。

咋不说下怎么整那盗族骗子的。。。也让大家喜大普奔一次{:5_310:}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5-15 12:44

Linux_Handy 发表于 2014-5-15 13:41
是把丫爆菊了吗?

没有请继续努力。

菊是爆不了了,但是他以后也不能作虎作威了。

Talinloli 发表于 2014-5-15 12:46

Arterix 发表于 2014-5-15 13:43
咋不说下怎么整那盗族骗子的。。。也让大家喜大普奔一次

我没整他,只是通过合法程序加大他的诉讼困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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