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2013 发表于 2014-4-8 08:24

一个申请表问题

本人已经不是中国籍了,邀请父母过来探亲, 申请表上第34项“家庭成员为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请填写其个人信息” 和第35项“申请人与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亲属的关系” 需要填吗? 如果要,应该选“赡养的老人” 吗?   感觉那个像给申长期签证的啊。

link2013 发表于 2014-4-9 13:34

没人知道吗? 德国籍申请过父母过来探亲的说一下哈

vino 发表于 2014-4-9 14:45

是的,要填,就写赡养的老人

link2013 发表于 2014-4-10 11:20

vino 发表于 2014-4-9 15:45
是的,要填,就写赡养的老人

好的,谢谢啊

emilygz 发表于 2014-4-12 17:52

好像是有寄钱回去养父母的才算“赡养的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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