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真肥
发表于 2014-4-9 17:37
本帖最后由 可乐真肥 于 2014-4-9 17:39 编辑
二十四孝前男友{:5_370:}
带个男人去,说早就改变方向,现在俩人已经结婚了,黑森是可以的,双方父母也知道,只是没在中国人圈子里明说,当初没考虑回国也是因为这个问题
找的这个托儿得给力
好名字都
发表于 2014-4-9 17:40
dahrose 发表于 2014-4-9 16:26
尼玛,这要是真事,我只能大喊一声,老天,也请赐我一个不图我啥还能随便就给我6w欧花花的前男友!!!
愿望 ...
{:5_377:}
乐乐
发表于 2014-4-9 17:50
楼主是个好男人, 值得更好的. 你就说你现在就喜欢20出头的.
Amatista
发表于 2014-4-9 17:50
酒心 发表于 2014-4-9 17:06
我就觉得看完一大段,好像内容没多重要,但是有个信息在脑子里转,看了回复才发现,重要信息是前男友的6 ...
{:5_377:}
+1
dahrose
发表于 2014-4-9 18:00
酒心 发表于 2014-4-9 17:26
这我转过来了,你在求可以给你6万欧的EX
不过你可以试试看问问EX这事儿,然后是不是瞬间帮你拉 ...
你完全没理解我想说啥,唉{:5_387:}{:5_387:}
fisch333
发表于 2014-4-9 18:12
不爱她了就不要勉强和她在一起
该说清楚就说清楚
该保持距离就保持距离
估计她觉得你这么帮她,肯定是对她还有意思
Alewild
发表于 2014-4-9 19:53
尽快找个女朋友不失为拒绝她的好办法。
cooljht
发表于 2014-4-9 20:15
zhehao.s 发表于 2014-4-9 17:34
LZ告诉你EX,你投资股票失败, 如果爱你就给你60万欧补仓,你们就复合,估计EX再也不会理你
哈哈,这个好!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4-9 20:23
这女的太能作了。。不建议要
你换电话,搬家还不行么
kokia
发表于 2014-4-9 20:23
求交往{:4_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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