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邀请作为证人出庭
很久之前的一场交通事故,现在被法院邀请作为证人出席,没干过这种事,问问有经验的人。1, 可以不去么?
2,来的信里附的有表格,据说要填写自己的收入,所需交通费用等等,去做证人是给钱的么?
3,可以委托别人或者律师去么? 这个于情于理都要去啊,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都会以你报销,如果是打工的老板没有理由不给你放假。原来我也做过一次,开车往返400公里去做证人,给了一天的工资 在中国作证都是义务 我猜德国可能也是这样吧
是公民的义务 您有什么担忧的?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有钱拿的,还有交通费
一般情况下不能拒绝 这事委托律师去??? 要视证人的重要程度, 有朋友被邀请法庭指证小偷,写了一个书面的不懂德语的解释就不用去了。你最好直接电话打给写信的机构问。 我做过抢劫的证人,由于德语不好,我要求了中文翻译。
是有一堆表格可以填,可能可以得钱,但是我没有工作的,也有月票,也就没去仔细看那堆表格了 这个必须去,除非你有其它特殊原因,比如身体,工作愿意,寄给你的信里面应该有说明。如果你没有告知任何不去的原因,会罚款,可能一千多欧。信里面多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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