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合同,急问!!!
前一段时间电话面试了一个项目咨询公司(正规公司),上周联系我要了我的社保号,和保险公司名字说是为了做合同用。这周二我收到了信,但不是合同,抬头是:Bundesdatenschutzerklärung 5 BDSG. 需要我在上面签字后寄回去。相关的信中写明:Dabei handelt es sich um eine "Geheimhaltungserklärung", die der Kunde zu Ihrem Arbeitnehmerüberlassungsvertrag dazu haben möchte. 因为我下周还有一个面试,如果通过可能会马上签合同。 我的问题是:如果我签了上面提到的文件,是否引申为我等同于与第一家公司构成雇佣关系了?如果我通过下周与第二家公司的面试,是否就不能签合同了呢?!!!急等回复,先谢了. 这个只是签合同的前提,不等于合同 “Arbeitnehmerüberlassungsvertrag”,楼主有没有工签啊?这样的合同拿不到工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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