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卡Niederlassungserlaubnis与外派Entsendung的关系问题
各位前辈,本人现持永久Niederlassungserlaubnis,被外派回中国工作,已经快4年啦。据德国的Steuerberator说,4年后一般没有延长外派的话,就不需要再在德国交社保了,包括医保,养老,失业,护理等。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这些社保都不再缴纳,是不是会影响常居Niederlassungserlaubnis的持续性。各位XDJM,有哪位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小女子在此虚心求教啦。{:5_312:} jackymou 发表于 2014-5-15 06:06
申请例外证明的话,是否有时间期限?申请的目的是保留长居?四五年后,社保法律规定必须中断?还是可以自愿延长继续缴。
回来一个月再继续外派的说法,是否可以从法律,和社保角度,中断所谓的外派延续性?然后再可以继续从0开始计算外派的时间,好比reset? 这所谓的一个月回德国待着,确凿吗?
哥们儿,你也太墨迹了。和你说了多少次了,外管局说了算。“申请例外证明的话,是否有时间期限”,只能说一般5年之内没问题没有,超过了外管局说了算,甚至你的公司大点,外管局就给的时间长点。你先别瞎报怨法律不完善,你去美国使馆申请签证如何确定有没有移民倾向,有明确规定么?没有,签证官说了算,如果你是中国微软的雇员你就基本不会被认为有移民倾向。
长居是否被取消取决于你的生活重心是否离开德国,如何判断呢?外管局说了算。说极端点,就算你继续交社保,外管局也可以取消你的长居。你一次外派5年就算一天也不回德国,只要外管局同意,给你个证明也没问题。你中断社保,只是大大提高了外管局知道你情况的概率(并且可能很生气你没有去备案,从而导致负面裁决),外管局知道了你的情况,是否会取消你的长居,依然由外管局说了算。你的全部复杂问题,借用柯南的话说,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外管局。你爱继续墨迹就墨迹吧,我的答复到此为止。 这个是individuell由外国人局针对每个外派申请单独决定的。你得把你的外派合同在外国人局备案,他们说没问题就没问题。之后的每次外派延期都要通知外国人局备案。 adgjl 发表于 2014-5-5 10:32
这个是individuell由外国人局针对每个外派申请单独决定的。你得把你的外派合同在外国人局备案,他们说没问 ...
感谢回复。外国人局是不是指Ausländerbehörde? 我的常居是永久的,在没有换护照本本前,会不会自动失效呢?你说的外国人局和住址不一致的情况下,又是如何情况?外派可以一直延期下去吗?如果可以,社保在德国怎么办理?谢谢!!!{:5_335:} 所有离境超过半年的各种事宜,以外国人局给你的通知为准,你把你的问题都拿去问他们,因为各地外国人局对这些问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外派是否可以一直延期,你得和自己公司商量。至于是否会因为长时间离开德国而被外国人局取消你的长居,将由外国人局针对你每次的外派延期,每次作出决定。当然存在这个风险,所以你每次延期之前要尽量提前联系外国人局,即使你在海外。
问题的关键在外国人局。外国人局和住址不一致没关系,对你负责的永远是你登记户口的所在地的外国人局,无论这个长居是哪里颁发的。 你已经在中国那么多年,之间有没有回来过?有没有遵守每半年(德国长居)或者一年(欧盟长居)回来踩一脚的规定?你去问外管局最好考虑清楚,万一有上述问题,怎么对付。
如果都没有,那就要个证明,长期回去,但是必须注意措词,法律规定,如果有连续在外的必要的话,可以剥夺长居,因为你已经不以德国为生活目的地。
一般有你这样情况的人都是每半年回来踩一脚,转个机,住址挂靠,医疗保险照最低标准交,省得和外管局麻烦。 楼上说的对。楼主要想好,是否能确保半年回来一次,因为你一次回不来就可能被取消长居,海关的出入境记录是很明确的。 adgjl 发表于 2014-5-5 13:43
楼上说的对。楼主要想好,是否能确保半年回来一次,因为你一次回不来就可能被取消长居,海关的出入境记录是 ...
不是确保,是LZ已经在国内外派4年了。 adgjl 发表于 2014-5-5 10:49
所有离境超过半年的各种事宜,以外国人局给你的通知为准,你把你的问题都拿去问他们,因为各地外国人局对这 ...
外派在德国法律中,是否有明文规定,比如外国人为德国公司工作,被外派到非德国非欧盟国家工作,是否存在外派的极限时间。还是可以由公司申请,无限制外派。公司所在地与外管局不在一个州,有没有问题?
另外,不超过半年的入境,我都有满足,也就是每半年不到,我都会回德国。这个和外派与常居的关系,是不是没有直接联系?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4-5-5 11:39
你已经在中国那么多年,之间有没有回来过?有没有遵守每半年(德国长居)或者一年(欧盟长居)回来踩一脚的 ...
我每半年不到就会回德国的。没有破了规矩。取消常居的条件里,除了每半年内回德国以外,有没有关于外派的条文?或者是条文牵涉到在德国缴税,所得税,社保,医保等超过一定年限的,会废止常居??? 真是迷糊 adgjl 发表于 2014-5-5 12:43
楼上说的对。楼主要想好,是否能确保半年回来一次,因为你一次回不来就可能被取消长居,海关的出入境记录是 ...
都有回来的。但问题是除了这个限制,是否会因为中止交社保,医保而影响常居的有效性??
各位大侠,谁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