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问题,请教各位同胞!
最近委托德国律师追讨欠款,律师向法院交了开庭申请。但是律师今天给我发来账单让我付费。疑问一:律师从未和我交流过案情,要求我提供证据,或交流过准备怎么打?只提供了合同。疑问二:我控告他人应当是向对方要求一并支付律师费,为何向我收取?律师答复是如果官司赢了对方会返还给我。疑问三:开庭信还没来也没交流案情就收费,是有收了钱就不管输赢敷衍过关d嫌疑吗?不是应该知道输赢后才要求付费吗?心里十分不踏实。希望大家分析一下特别法律专业人士。谢谢 就是这样呀,没有办法的,几乎都是先付钱的 在盗国,没有法律保险真的不敢轻易打官司,有理也不敢。。。 留德老驴 发表于 2014-5-9 00:33就是这样呀,没有办法的,几乎都是先付钱的
谢谢!明白了! Arterix 发表于 2014-5-9 10:47
在盗国,没有法律保险真的不敢轻易打官司,有理也不敢。。。
哈哈 bastiangr 发表于 2014-5-9 11:04
因为律师要确保他们收到钱
就算你赢了 如果对方是拿hart4 那些没钱还的流氓 账单还是要你付的
看来这次砸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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