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4-5-16 13:27

这种情况下辞职信中需要注意什么?

跟公司协商后,公司决定“配合”我辞职,昨天我去了劳动局,获悉,如果以KINDERBETREUUNG 作为理由,拒绝出差,劳动局是可以接受的,而不给我Sperrzeit. 但是需要公司出个证明,证明公司不能放弃出差这个任务。

今天转告公司后,公司说他们的律师说了,不能直接给这个确认书,而只能换一种方式给我“压力”,也就是说,逼着我在某日之前提交出差计划。。。
现在这个“逼供书”已经在我的手里,我就此正在撰写辞职信。我想问的是,除了Vorlage上的那些话,我还需要把具体什么原因解释一下么?还是只写aus privaten Gruenden就够了?

经过和劳动局的谈话,我觉得他们对这事不是很严格,拿孩子说事,好像挺好使的。他们只要能体谅我的困难,就不会为难我,因此我觉得全靠自己去解释,这么些辞职信,并不是很重要,毕竟实质是我自己辞的公司。

为了保险起见,也给自己增加点信心,还是在这里确认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谢啦!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4-5-16 13:31

靠,发错版了,不好意思,版主如果愿意删就删吧,我去工版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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