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在一个公司刚开始工作,再去另一个公司面试
本帖最后由 小小冰鱼 于 2014-6-6 14:43 编辑过几天就要在一个公司A上班了。昨天接到一个我挺喜欢的一个公司B的电话,说我通过电话一面了,接下来邀请我去部门面试。这个公司B的一面是大半个月前的事儿了,她当时说7,8天通知我,结果俩礼拜都没理我,我就当被拒了,结果昨天告诉我通过了。幸好她给我约的时间是19号,公司A所在的州19号是假期,公司B所在的城市19号是工作日,所以不用请假。
我纠结的是是否要在面试的时候告诉公司B我已经在公司A开始工作了呢?如果B之后拒了我,那我就安安稳稳的呆在A工作就好了。那万一B要是再邀我三面,我找什么理由请假呢?还有路费会不会给我报销(公司B所在地是我上学的城市,B以为我还在这个城市呆着呢。。。可是我要从A所在城市大老远赶过去)。万一B那边二面通过就给合同的话,我还得让她给我寄到我新城市的地址,还有时间协调也很麻烦。。。
到底要不要说呢。。一切都说开了挑明了的话,以后都比较好协调,而且还可以有个机会给B公司来个深情表白,但是是不是被拒的可能性会加大呢。要是隐瞒的话,协调起来就会麻烦。请教大家了,谢谢{:7_428:} 有什么好说的呀,去就去呗,路费也跟他们说好了。说你现在不住这边,如果有需要可以再搬回来。
新公司请一天假不会当你怎么样的。很正常。 如果你真的很喜欢b,就先隐瞒着去b面试。 如果觉得a也不错,我觉得你就踏踏实实在a干吧,不要去b面试了。 我跟你情况类似,后来我选择踏踏实实在我现在的公司干了。 Elain_De 发表于 2014-6-6 14:55
如果你真的很喜欢b,就先隐瞒着去b面试。 如果觉得a也不错,我觉得你就踏踏实实在a干吧,不要去b面试了。 ...
那mm当时去第二家公司面试了吗 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完全搞懂,我找工作的时候遇到过这样一件事,当时我已经得到了一个公司的合同,这个公司在一个大城市A,但我还没有签字寄回,只是将合同交给外管局去申请工作许可。那时我得到了另外一个公司B的面试,面试中,他们问我如果有在城市A的工作机会,我还会选择他们公司吗? 当时我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不过,面完后我一直觉得挺奇怪的,难道他们已经知道我有城市A的工作合同了。过了几天,我去外管局领工作许可,外管局的人对我说,B公司挺好的,问我有没有得到B公司的面试。 我才明白过来,原来B公司早就在外管局打听过我。以上所述可能和LZ的帖子有点偏题,但这件事说明,公司在决定要不要录用之前,很有可能会向聘用者的所属外管局咨询聘用者目前的受雇情况。 如果俩公司的情况差不多,待遇差不错,那就不要折腾了。除非B 比 A 好很多,比如,大公司,待遇高,职位你更喜欢。。。等等,但凡能摊上一两样,那就去面试!争取! Like_6 发表于 2014-6-7 21:04
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完全搞懂,我找工作的时候遇到过这样一件事,当时我已经得到了一个公司的合同,这个公司在 ...
原来公司会去打听啊{:7_437:},谢谢mm提醒 小小冰鱼 发表于 2014-6-8 15:13
原来公司会去打听啊,谢谢mm提醒
按我所想,受雇情况应该属于个人隐私,所以,我也不太明白。
PS, 俺们是gg.{:8_474:} 小小冰鱼 发表于 2014-6-7 13:13
那mm当时去第二家公司面试了吗
没 他们电话打过来,我说我已经工作了 ,他们hr很惊讶表示太可惜了,让我考虑考虑要不要来他们公司。我说我想想下周一回复。之后周一说不去了 说到底,A公司你并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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