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sd
发表于 2014-7-10 12:20
我觉得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找律师咨询下。曾经听我的前房东说过,他们也遇到这样的时候,当时还是口头协议的,到最后不要他们的厨房了。后来找了律师打官司,后来租客还是把买厨房的钱付了。毕竟现在楼主还是有Email凭证的,现问问看律师怎么说,同时在其他地方发布下你卖厨房的信息。因为主要的关键是卖厨房,而不是打官司。
longyang
发表于 2014-7-10 13:20
你没找到房子, 你不能住在大街上,法律规定不能赶房客走, 你可以收回, 因为你的房子
下家不走了,当然要技巧,当然我不喜欢接别人东西,我早房遇到过,
dyan
发表于 2014-7-10 14:02
在写一封解除前面kun的信就好啦。找个好点的原因就说继续租。
Truecar
发表于 2014-8-16 19:57
longyang 发表于 2014-7-10 14:20
你没找到房子, 你不能住在大街上,法律规定不能赶房客走, 你可以收回, 因为你的房子
下家不走了,当 ...
哪条法律规定不能赶房客走啊?法院还会派人把房客赶出去,把房客东西扔街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