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ezarin
发表于 2005-5-29 11:43
我坐沙发的时候都没敢说,这样的男人早就该一脚踢到青藏高原去。。。
Bella
发表于 2005-5-29 12:21
如果是我,我会受不了的!!!!!!!!!!
bettzhang
发表于 2005-5-29 13:31
Originally posted by Altezarin at 2005-5-29 12:42
这个观点很新啊,仔细想想,很有道理。。。
当妈好,当女儿也好(还是更好?)
当女儿当然爽了,又不用付出什么……
Hoenigmelone
发表于 2005-5-29 13:38
Originally posted by ringty at 2005-5-29 11:53
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好爱的
砍他!!!!!!!!!!!!!!!!!!!
Altezarin
发表于 2005-5-29 13:41
Originally posted by bettzhang at 2005-5-29 14:31
当女儿当然爽了,又不用付出什么……
还永远不用担心被背叛!!!
xxaaChina
发表于 2005-5-29 14:59
这个男的该挨。
毁了
发表于 2005-5-29 15:10
我甘愿这么做 只要他接受
草草画画
发表于 2005-5-29 15:57
觉得一点都不感动,只能说这个女孩太傻,这个男孩根本就不能算是个人
妙妙
发表于 2005-5-29 16:19
其实现在能慢慢接受这种事情了,要是2年前我肯定也把这种男人踹飞。总之一句话,感情还是要有所保留的,省的到时候伤心的是自己。
uu*
发表于 2005-5-29 16:26
这个男的身体不够好,大男子主义,不懂得爱,不顾及爱人的感受,不自立自强,没有责任心,自私,又懒又蠢又无知,幼稚加混蛋。如果他再不帅,那么他可以去死了。
所以,我很很很佩服那个女生。
[ Last edited by uu* on 2005-5-29 at 1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