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超过6个月是否要重新签证? 请看官方规定 !!!
以下摘抄于外管局给我的回信, 应该可以为此番争论提供一点官方意见。Gemäß § 51 Abs. 1 Nr. 7 AufenthG erlischt ein erteilter Aufenthaltstitel, wenn der Ausländer dass Bundesgebeit verlassen hat und nicht innerhalb von sechs Monaten oder einer von der Ausländerbehörde (vorher) bestimmten längeren Frist wieder eingereist ist.
Hintergrund dieser gesetzlichen Regelung ist, dass ein Aufenthaltsrecht für Deutschland nur Jemand erhalten bzw. behalten soll, der sich überwiegend - d.h. zumindest mehr als die Hälfte des Jahres - im Bundesgebiet aufhält. danke für Hinweise und information 不好意思,不懂德语,请帮忙翻译翻译,谢谢!!! 就算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可由谁来监督和执行呢?
有两种可能性:
1、回德国进海关的时候。可是出入德国海关都没有记录(除非第一次进入申根国家才会盖一个入境章),德国的边检人员也不检查出入境时间(我们的护照上有中国海关的入境章和出境章,上面有出入境时间),所以这时候只要你的签证有效,他们就会放行;
2、回德国以后去延签的时候。同样的原因,Rathaus的人更不会去看我们中国海关的入境章,他们也不会管过去一年你是否回过国,只要你符合延签的条件就会给延签。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能性呢?如果没有了,这条法律如何去执行呢? 看来问题不大的样子. nicht so streng einzuhalten. trotzdem muss man auf passen. Originally posted by 时间隧道 at 2005-5-30 12:53
以下摘抄于外管局给我的回信, 应该可以为此番争论提供一点官方意见。
Gemäß § 51 Abs. 1 Nr. 7 AufenthG erlischt ein erteilter Aufenthaltstitel, wenn der Ausländer dass Bundesgebeit...
这里不但规定离开德国不能超过半年,而且每年至少要在德国居留半年以上。如果你虽然每次离开德国不超过半年,但是你一年总的在德国居留的时间不到半年也是不行的。
至于实际上如何执行和操作,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自己看着办吧。
如果你又想保留你的长期居留,又想经常回国,又不想发生意外的话,最好去外管局提出申请。
[ Last edited by gast on 2005-5-31 at 09:03 ] 这个规定是否只对持有德国长期居留签证的人有效呢?
请教是不是对于学生来讲有关规定就会放松呢,谢谢~ 可是除了出入境章,你怎么知道边防人员没在电脑里记录呢?
原帖由 longrun 于 2005-5-30 14:58 发表
就算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可由谁来监督和执行呢?
有两种可能性:
1、回德国进海关的时候。可是出入德国海关都没有记录(除非第一次进入申根国家才会盖一个入境章),德国的边检人员也不检查出入境时间(我们 ... 一般不会查,但我也碰到过一对夫妻回国超过半年,在海关被拦住,长期居留被取消了,让他们重新签证来德国。 还是不要心存侥幸,其实每个人的资料海关都可以查到,他不用看出入境章,只要将你的护照照片下一串编码在电脑上刷一下,你的资料他都有了。 想在这里问个问题.有个朋友之前从德国回国,当时是逾期大概半年多的时间回去的,从中国大使馆开了旅行证.在法兰克福机场仍然被扣下谈话,然后改乘之后的航班才回国.当时德国人告诉他,不能再回德国了.
现在时隔2年半了,国内有朋友想一起报团旅行社到欧洲玩,改签其他国家,比如法国,荷兰之类的,不知道可以签的出来吗.
德国这样的记录一般会保留多少年呢.如果不从德国签证,不从德国机场入关,可以成行嘛.谢谢大家.
比如我是学生签证,离开德国5,6个月回中国,把我的房Kun了,有新的人住进来,那么我自然就被Abmelden了,我正在为此不知所措。
问题1 在回国期间,必须要在德国保持Anmelden么,那我就得每月白交一份房费。
问题2 我有一门补考,老师让我下学期再重修一遍该课程,然后参加考试,作为补考。但是我下学期向办Urlaubsemester,不知道这个对签证有没有影响。
在线等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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