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写信来说交房要延迟一年
收到一封开发商的信,说因为建筑许可没有及时拿到,不能及时开工,交房要延迟一年,本来明年夏天交房,现在变后年了,大概今年秋天开工。因为是投资的一间学生公寓,不是自住,开发商信里说,因为他们开始建才出账单收款,所以买主的利息也不会受到什么损失。但是我们贷款几个月前就跟银行签了,商业贷款明年4月没用掉的部分就收3%的利息(KFW也会收,但是利息低一点,因为贷款先用KFW的关系,到明年春天应该KFW部分已经付掉了),这部分利息因为延迟交房,要多付。请问大家如何和开发商交涉,要回利息上的损失?谢谢。
因为是投资的学生公寓,就没有房租损失了,是利息的损失,应该还有延迟出租一年投资的损失,不过这部分现在没法量化,合同上没有具体规定违约的赔偿,都是开发商标准格式的合同,只说到按法律规定赔偿什么的。请问有什么办法联系到其他买主呢,通过开发商他们肯定是不肯的吧。看来唯一办法就是找律师了?这个还需要一点时间,我们现在是不是在找律师的同时,回复开发商要求赔偿呢。有类似的模板信吗?谢谢。 卖的起房,雇不起律师,唉! 楼上你这么说有什么意思呢。我出门几个星期,回来发现这封信,下周五就要答复了,找律师的同时得先回复一下,以防没有按期给他们回复会影响到以后继续交涉。我想上来问一下这个回复怎么样比较好,是不是先说一句,我们要求按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赔偿。 本帖最后由 Rittergasse 于 2014-8-11 11:44 编辑
这种新的房产投资现在好多,学生公寓,老人院等等。个人持观望态度,Rendite实在一般,而且都是在真正拿到租金之前2年以上就要投资。何况若干年后房产灵活性不高,出手途径太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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