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签证问题
老婆办理家庭团聚签证,需要我提供我的护照及在德的居留证,想问居留证是不是就是我的签证页啊?另外还需要提供我在得到落户登记证明,并且需要6个月内的(距离我老婆提交申请不超过6个月),想问如果超过六个月了,是不是需要重新去办理落户登记证明啊?请大侠帮忙解答一下,急死我了! 居留证是你延签之后拿到的Aufenthalt Titel.落户等级证明不是你住哪去市政厅anmelden就拿到的嘛 居留证可不就是签证么,不过现在不都是电子签证了吗?正反面都复印了就好了,落户登记证明到市政厅给开一页纸就行,上面有你的地址 记得把你最近两个月的工资单也复印给你老婆一起递交材料,否则回头你老婆申请了还要你跑一趟移民局补交资料。 居留证就是你的签证,请扫描之
落户登记证明 就是 "Meldebescheinigung" 也请扫描之
henanguo 发表于 2014-8-17 21:34
居留证是你延签之后拿到的Aufenthalt Titel.
落户等级证明不是你住哪去市政厅anmelden就拿到的嘛
我签证还没有延签,我来的时候给的签证时间就是1年的,我估计要到明年2/3月份才去延签。请问我这个签证可以吗? blackangel0528 发表于 2014-8-20 15:33
学生签证?劳务签证?蓝卡?读博?
家团本身比较好办,前提是收入够养的起2个人。如果学生签证,那被 ...
在这边读博,拿的是德国奖学金,一个月1450+.可以么? jackson001 发表于 2014-8-20 15:43
在这边读博,拿的是德国奖学金,一个月1450+.可以么?
你在哪个城市? 我在科隆,拿的中国奖学金1200,最后也办下来了
居住面积每人不少于12平米
德国的法律去年刚改,办家团过来的人是有工作许可的,所以说1450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我建议你先把材料交过去,随时跟市政厅发邮件或打电话,如果缺什么材料,他们会让你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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