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转啊,非法盲。
你都看了,自觉学习下得了。:)法盲就法盲了,还多次感慨人家的语文理解能力不好,是食堂师傅教的。哎!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8-21 14:06
自己想做的事就自己做,不要自己没胆做,去撺掇别人做。
懒得多跟你辩。
说了这个政策是一直有的,不过执行起来力度不够。但是真要较真了一样可以搞到拿长居的中国护照上。就好比某些人吸食大麻8年不是罪,在某个时间点就突然成了罪名。也好比代购网站千千万,什么时候某空中小姐突然被海关查了就成了罪名。其他网友跟你也是这么解释的,就是目前的举报政策可以理解成是主要针对获得国籍同时户口未注销的外籍人士,但是事实上拿中国国籍国外长居的,一向也是被视为“定居”国外的。你非得不“觉得”自己定居德国,非要“觉得”自己定居重庆,我确实不敢没完没了跟您辩,爱咋觉得就咋觉得吧,啊。 原来我已经是华侨了{:5_320:}
小时候一直觉得华侨这个词无比高大上。 华侨这个头衔有何意义?如果是因为以后回国生活更没必要,因为华侨只针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定居,偶尔回国的人,这就是一个虚的东西 高考加10分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