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在哪个城市的finanzamt提交Steuerklaerung
本帖最后由 过份 于 2014-9-3 15:19 编辑年中开始分居,分居后两夫妻分2个城市居住,前两天收到原居住城市finanzamt的信,让9月底前交2013年的Steuererklaerung , 我电话过去问:现在已经不住原来那个城市了,该在哪儿交报税单,回答是如果一起报税的话,就在老公现居住地,如果分开报税的话,我自己的报税单就在我现居住地的finanzamt交,现在的问题是:
问题一:3,5级税卡Kombination 可以分开报税么?
问题二:如果仍然一起报,我可以不和男方商量就自己报掉么?ordnungsmaessig来说的话,肯定不行,我的意思是 如果真的这么做了,其实也不至于有什么严重后果? 已经分居了怎么税卡不换44,那岂不是有一方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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