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ikaninchen 发表于 2014-9-9 23:10

请教经济担保的有效期

邀请爸爸妈妈明年2月15号到5月15号过来,按照最早提前三个月去申请签证的规定最早只能11月15日去签证,因为我爸妈11月到明年2月期间不在国内,所以他们就掐着时间打算11月15日去申请。我爸爸是个急性子,一直催我赶快准备各种材料,说邮寄到中国也要两个星期等等,我和LG就急急忙忙地去市政府办经济担保了,办完才想起有效期的问题,问办经济担保的办事员,办事员说三到六个月有效,但她不清楚是不是指从入境之日算起倒推的三到六个月还是要涵盖在德国的三个月。

现在我就很不确定了,如果这六个月算我父母在德国的三个月时间的话,就是说我最早只能在11月15号去给他们办理经济担保了,对吗?算上邮寄回国需要大概15天,那么我父母最早只能在11月30日去办签证了是吗?

请哪位大侠比较清楚这个问题的帮忙解释一下好吗?非常感谢。

冰水 发表于 2014-9-11 10:25

同问,我妈傻了吧唧的在中智德交材料的时候写了她是要来德国帮我看孩子的纸条,白纸黑字啊,希望不要拒签

Fanny81 发表于 2014-9-11 13:35

简单的方法,从你要出境的日期往回推算6个月就可以了,比如,你父母5月15号回中国,邀请函最早可以11月15日去申请,11月15日开出来VE。寄回中国需要多少天和这个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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