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son_91 发表于 2014-9-13 12:32

关于初到德国延签问题

本人还在国内,十月到德国,拿的是三个月签证,目前遇到关于延签的问题想请教各位前辈。
因为看中一套房子想租,但房子合约到期是12月底,所以要到12月底才能和房屋公司签合同,10.11.12月三个月我还拿不到租房合同,。
所以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通过开什么证明到外管局延签吗,还是再看别的房子避免这种麻烦。
谢谢各位。

jetfire 发表于 2014-9-13 13:18

等你到了德国去,外管局打听吧,一般这边如果材料不齐全,可以开张白条叫Fiktionsbescheinigung 20欧,可以当临时签证。各地外管局不同签证官办事风格都不同,也有可能用你给合同直接给延签了,具体得你到德国外管局去问。

Elain_De 发表于 2014-9-13 14:01

有些地方不需要住房合同的。你可以说找不到房子,所以住朋友家。 这种材料有时候真是看工作人员心情。起码我之前好几次都没要。不同城市规定也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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