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机场,数码产品罚税复杂的问题
本人遇到个麻烦的事情想请问一下大家 :本人工作合同在德国,在德国有蓝卡,被公司外派回中国工作三年。前段时间有一次回德国开会,在法兰克福机场被海关警察拦下来检查,
有一个SONY DV 是在国内买,警察先生认为我有德国的居留权,这个SONY DV超过 400EUR了,应该走红色通道,报海关,交税。
后来是在警察那交了钱,但是也有张表给我,说是不满 可以申诉。我就填好 那张表寄回给海关了。
过了好几个月,终于收到海关的信件,说要证明我的Lebensmittelpunkt不在德国。
可是我的保险都在德国交的, 也在德国Anmeldung,只是作为外派员工的话, 我的 个税是必须在中国交的。
外派员工 的前提条件就是 LEBENSMittelpunkt必须在德国,必须要在德国ANMELDUNG。
我倒是有个免税证明是 FINANZAMT 给的 ,就是证明我在中国交个税,可以在德国免交个税的证明。
海关说可以把这个寄给他们,让他们判定是不是可以退回我多交的税。
我担心的,也是不太清楚的地方就是 如果我把那张表格寄过去了,以后我回德国的话,海关会不会不准我进德国呢?
我是猜想,海关收到表格后,会不会 以为我承认了我的LEBENSMITTELPUNKT在中国,蓝卡就失效了, 回德国的话, 就不放行了呢?
海关说的 Lebensmittelpunkt和 外管局的 Lebensmittelpunkt是不是一个意思?
请问 以后会不会影响到换国籍和长拘留呢?谢谢 ,希望能有人给指点迷津。
你还给钱了,有一次我在法兰带一个自己秀的十字绣也让我报价上税,硬是被我赖过去了,后来飞杜赛就没那么多事 求大神指点迷津啊,我该怎么办呢? 為了二百塊錢的稅給自己找一堆麻煩不值 LMP一個判斷就是 是否居住超過183天 外派员工 的前提条件就是 LEBENSMittelpunkt必须在德国,必须要在德国ANMELDUNG。
这是啥道理,我们外派必须德国ABMELDUNG,在境外交税。我老公孩子来里新加坡以后直接再德国领馆ANMELDUNG,护照给盖章说明在新加坡生活,后来的护照都在新加坡换的。拿他们的护照买东西退税啥问题都没有
我自己中国护照长居,去外管局开个证明就可以自由来往出入境,但是也必须拿公司证明离开德国生活,去才给开 mixmas 发表于 2014-9-22 03:55
这是啥道理,我们外派必须德国ABMELDUNG,在境外交税。我老公孩子来里新加坡以后直接再德国领馆ANMELDU ...
这差这么远, 不会我们公司坑我吧?
本帖最后由 mixmas 于 2014-9-22 17:40 编辑
superman0720 发表于 2014-9-22 13:41
这差这么远, 不会我们公司坑我吧?
你是蓝卡,这个的定义必须要搞清楚,是否必须一年多半时间以上居住在欧洲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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