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房客在房屋合同开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应负什么责任?
一中国留学生,已签房屋租赁合同,在提前搬进来的那天,突然又不租了,现在已经过了1个星期,连Kündigung都没交给我们,更别说赔偿了,催他快写个Kündigung,要么不搭理我们,要么说正写着呢,到目前房租,押金都没交过。这事该怎么办呢? 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把押金收了
你们有空就去告他 没交押金就签合同也是够可以的 该告就告 科隆的吧? smyazh12 发表于 2014-10-6 16:22
科隆的吧?
{:5_336:} 大神是怎么知道的 这种事直接找律师,妥妥的。 找律师啊 smyazh12 发表于 2014-10-6 17:22
科隆的吧?
真不是科隆的 arley1224 发表于 2014-10-6 21:19
这种事直接找律师,妥妥的。
我老公觉得一个中国留学生刚来德国不容易,想私下解决,但这人死活拖着,看来不打官司不行了。
我都不想描述前面了,巨折腾,一会儿说不租了,一会儿又说要租,结果搬进来的当天还没等我要房租押金,就又说不搬了,把我给气得。现在又联系不到他。 只能协商或者诉诸法律,合同签订时应该要押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