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gjl 发表于 2014-10-15 10:19

fusion 发表于 2014-10-15 09:56
法律和道德的区别,如果和公司老板合得来,我不知道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有什么好处。于人方便也是给自己 ...

如果是损人不利己当然没好处,但是这种情况下分明是利己的。因为,她还保留了理论上回来50%上班的可能性,因为她自己也没决定一年以后也许打算60%甚至80%上班呢。你非让她提前一年决定是50%还是60%,80%或者100%上班反倒有点难为她了。

何况对于Vorgesetzter来说,如果下属问一年以后可不可以50%上班(无论是生孩子还是其他原因),我觉得倒是很难回答,谁知道一年以后部门忙不忙呢?

我同意上面筒子的观点:理解接受加支持。

fusion 发表于 2014-10-15 10:22

great 发表于 2014-10-15 10:03
LZ这么做没什么不好的,LS很多人都是从旁观者角度说,都有偏向性,按所谓情理的话,那世界早就和平了。
其 ...

这个不太一样吧,她是要找到工作才辞吧,不过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要搂住牺牲自己的利益或者给自己risk,在自己安全的前提上与人方便又有啥不好,所谓pareto optimierung

fusion 发表于 2014-10-15 10:24

adgjl 发表于 2014-10-15 10:19
如果是损人不利己当然没好处,但是这种情况下分明是利己的。因为,她还保留了理论上回来50%上班的可能性 ...

我前面说了,当然是人家100%决定不来的前提。如果自己还没决定,当然是另回事

adgjl 发表于 2014-10-15 10:31

还真不好说是咱俩谁抬杠,你怎么知道是人家100%决定不回来而不是95%决定不来呢?为了5%的不确定性她不说是可以理解甚至合乎情理的。除非特殊情况,比如她搬家去外地了。

话说你能确定你明年不跳槽么?顶多99%吧?谁能100%确定呢?

rabit 发表于 2014-10-15 11:34

楼上和楼上楼上讨论的楼主不一定感兴趣。这么说吧,楼主想法很好但你这种情况基本拿不到失业金。打个比方让你明白什么是失业金。失业金不是字面上理解的我交了失业保险,且过去的24个月里至少工作了12个月就能拿的钱。真正的失业金是指你的雇佣关系变为劳动局雇用你,你并没有"失业",所以你才要去劳动局报道,需要汇报找工作进度,只有少量的Urlaub不能随便回国。所以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你随时可以开始工作。如果你有个不满1岁的娃,你必须把娃送Kita或者Tagesmutter才能被劳动局接受。否则你只能申请延期拿失业金不能一边照顾娃一边找工作拿失业金。我想你应该不希望付着 Kita的钱拿着失业金找工作的。所以可能你申请3年Elternzeit比较合适。不知道解释清楚了没

fusion 发表于 2014-10-15 12:11

adgjl 发表于 2014-10-15 10:31
还真不好说是咱俩谁抬杠,你怎么知道是人家100%决定不回来而不是95%决定不来呢?为了5%的不确定性她不说是 ...

晕。1,人家自己说的,2,她要搬家去其他城市,3,她第三个小孩

BTW我可以保证我明年不自己跳槽,人都得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吧,如果公司裁我那是另回事,哈哈

fusion 发表于 2014-10-15 12:18

rabit 发表于 2014-10-15 11:34
楼上和楼上楼上讨论的楼主不一定感兴趣。这么说吧,楼主想法很好但你这种情况基本拿不到失业金。打个比方让 ...

哈哈,让你看笑话了,其实为什么我和我楼上的态度不一样,就是经历塑造人的性格。大道理大家都懂,但一旦一个人吃了一次亏,他以后会变的在这方面很小心,比如一个部门个个女同事生小孩都这么调着,那这个部门头以后肯定要考虑要不要再招女员工,你可以说法律不允许,但法律要证据,决定过程人还是可以左右的。

great 发表于 2014-10-15 12:19

fusion 发表于 2014-10-15 11:22
这个不太一样吧,她是要找到工作才辞吧,不过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要搂住牺牲自己的利益或者给自己risk,在自 ...

那不是很显然么,对LZ也是一个道理,谁会傻到八字没一撇的时候断自己后路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呢?
LZ是目前计划一年后的事情,未来时间本身就是个未知的事情,未知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个risk,这个逻辑不能再掰的更清楚了吧,"互利互易"的基础都没有的话,从何谈起,另一方面,这是LZ的固有权益选择通知或不通知,这种事情没有什么所谓情理之类的庸人勿扰般的主观纠结。

yugongtian 发表于 2014-10-15 12:27

fusion 发表于 2014-10-15 13:18
哈哈,让你看笑话了,其实为什么我和我楼上的态度不一样,就是经历塑造人的性格。大道理大家都懂,但一旦 ...

我能理解你说的意思,我有个同事,怀孕了一直没跟她的头说,后来因为肚子显了(大概6个多月),她才告诉她的头,她怀孕了.
很不理解这样的做法

C6H12O6 发表于 2014-10-15 12:32

fusion 发表于 2014-10-15 09:42
挺好的。如果决定了,就及早根老板说下你elternzeit后不准备回来了。我们这有个生娃的女同事,所有人都知道 ...

非常同意你说的,还是和公司说一声好些。这就看个人修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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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版内大侠,帮我看看elternzeit一年后,怎样能保证最大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