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蝎公主
发表于 2005-6-7 18:13
Originally posted by deutschcc at 2005-6-7 19:08
我觉得很搞笑,我办理pflichterklaerung的时候,一再跟我强调只能写von的日期,不要写bis什么时候,我后来还是写von ....bis...,那个办事的人只好把这份给作废处理掉,又给我一份新的重新填,说今年是新的规定, ...
真的,我也是这样。当时填表的时候,rathaus的人就只要我填von的日期,谁知道使馆又是这样要求。看来只有现在rathaus填von,回家再自己补上bis。:(
aircar
发表于 2005-6-7 18:21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辛苦$$辛苦$
Wasserlilie
发表于 2005-6-7 22:14
想问一下lz,父母自保怎么还要Verpflichtungserklaerung阿?
觉得现在的探亲越来越难办,手续复杂不要紧,关键是没有统一的说法,规矩天天变
我都想让妈妈办商务考察了
不知道那个怎么样,唉
gthan
发表于 2005-6-7 22:43
武汉的?支持一下,哎,现在签证好难办啊,我们这样不在北京上海的,去一趟北京来回路费加签证费快1000块了。不过楼主算幸运的了,大使馆还主动打电话让补材料。
茉莉花
发表于 2005-6-8 06:59
Originally posted by Wasserlilie at 2005-6-7 23:14
想问一下lz,父母自保怎么还要Verpflichtungserklaerung阿?
觉得现在的探亲越来越难办,手续复杂不要紧,关键是没有统一的说法,规矩天天变
我都想让妈妈办商务考察了
不知道那个怎么样,唉
办商务啊?
别的我不知道, 我只说个自己一个朋友的朋友的例子.
女的,广州人,三十六岁,已婚,有孩子, 自己在广州有公司,有房子有车, 拿了五十万的存款存折
在德国广州领馆, 给拒啦
这是上个月的事
你说冤不冤?
但找谁申诉呢? 气得她啊
Wasserlilie
发表于 2005-6-8 09:15
啊,那不是烦死啦
看来还得办探亲
但我到哪里去找租三个月还带合同的房子呢
本来想让妈妈住宿舍的
反正也要出去玩,住不了多久
这下惨拉
whitia
发表于 2005-6-8 11:11
GX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