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ie_1980 发表于 2014-11-21 17:44

房东可以2头收房租吗?

本帖最后由 annie_1980 于 2014-11-21 17:45 编辑

没有认真看合同,年底搬家,然后自己找了NachMieter。结果今天Nach去房屋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房东和我说要我写书面KUN信,然后是今天的日期加3个月,所以是到2月底。然后Nach的合同签的是1月1号开始。那请问房东收钱的话,1月2月是问谁收啊?他可以2头收钱吗?现在房东口头和NACH说我只要付到12月底,问题口头的算数吗?一般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啊?

Truecar 发表于 2014-11-22 10:46

不能两头收钱。
但是房屋公司的做法是对的。你必须先kun房,当然有三个月的期限。但是房屋公司说的三个月计算方法不对。如果是本月前三天kun的(kun信必须在这三天内送达),那么这个月就算,如果三天后才送达,那么从下个月1日起计算。
然后你再给房屋公司写份证明,允许nachmieter提前搬入。这样房屋公司才能将房子提前租给nach,房租从合同中规定的起租日计算,你就不用交了。
另外一种做法就是你和nach私人签个合同,让对方提前住入,钱交给你,然后你支付给房屋公司。

annie_1980 发表于 2014-11-24 12:59

Truecar 发表于 2014-11-22 10:46
不能两头收钱。
但是房屋公司的做法是对的。你必须先kun房,当然有三个月的期限。但是房屋公司说的三个月 ...

谢谢,NACH和房东直接签合同,从1月1号入住,这点已经无法改变了。那就只能照第一条来做了。其实我月头就和房屋公司说了,但是他一直没说要我书面写KUN,等NACH去了他office才说的。

Truecar 发表于 2014-11-24 14:00

annie_1980 发表于 2014-11-24 13:59
谢谢,NACH和房东直接签合同,从1月1号入住,这点已经无法改变了。那就只能照第一条来做了。其实我月头就 ...

如果你能在12月底之前搬走,那么这样对你没什么不好,因为你可以省下房租,不用支付到明年2月底。

如果到12月底你找不到房子,那么你还可以住到2月底,因为你的合同还到那时有效。至于这种情况下nachmieter怎么办,是房东的事情。他在你的合同还有效的情况下租在别人,责任由他负。

但是房东在没有你同意的情况下就把房子在你的合同有效期内继续出租,这是不允许的。你现在可以根据你的需要跟房东签一个协议,即双方同意你的合同到12月底终止,这样你就不用继续交钱到2月底。如果你想继续住到2月底,那么交了KUN即可,别的啥都不用做,前提是你的租房合同是无限期的,并且对退房期限没有其他规定。

房东没有义务提醒你要写书面的kun,kun房必须是书面这点写在租房合同里,租房法里也有明确规定。

注意协议必须是书面的,虽然口头协议法律也承认,但是取证困难,对方不承认的话很难扯皮。

annie_1980 发表于 2014-11-24 18:20

Truecar 发表于 2014-11-24 14:00
如果你能在12月底之前搬走,那么这样对你没什么不好,因为你可以省下房租,不用支付到明年2月底。

如 ...

我是自己买了房子,然后Nach也是我自己找的,我现在就照你说的,在书面KUN信后面加了一条我年底搬出,然后2015年1月1号之后的房租由NACH承担。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房东可以2头收房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