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enomena 发表于 2014-12-26 00:23

紧急求助,房东让我一个月之内搬走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我当时急着找房子,于是托一个朋友找到了现在的住处,房东是越南人,经常不在家,我相当于和她的3个孩子wg一个haus。
前几天,房东的孩子找到我,说她妈妈要回来住,让我一个月之内搬走。我觉得让我一个月之内找到房子,太困难了,而且这个理由我也不能接受,于是就找房东理论了一下。
我当初找这个房子的时候,我是和房东说需要一个合同anmelden的,但是房东说不能签合同,但是可以anmelden,他在网上打印了一个表,然后签了字,说我可以用这个报户口。当初看房子的时候,觉得房东不错,而且她给我这个,也就没再提合同的事,房租也是每个月交现金。现在房东突然让我搬走,又说我们没有合同,我随时让你出去都可以,我还交了2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
我想请大家帮帮忙,遇见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真的很闹心,晚上也睡不着觉了....

询问 发表于 2014-12-26 01:57


我知道我的话可能火上浇油了,但是你这法律意识也太淡薄了!你交押金交房租,为什么不要合同呢? 国内的话你给谁钱或者欠谁的钱也都得有个白纸黑字的做凭证吧?否则押金对方不承认了,你有其他证据么?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你不要再跟这家理论什么了,赶紧让他们现在把你押金给你,然后你一个月后走人!哪里不能住,随便找个临时的也能过渡。先把押金要回来是正事儿。

JB2010 发表于 2014-12-26 08:06

没合同,就得走。试着和他们谈谈,也许多给些日子

啥都搞不清 发表于 2014-12-26 09:52

哎 上当了 有合同 你玩死她都行

weiqifeng 发表于 2014-12-26 11:10

没合同还有啥可说的。。。走呗。不给合同的房子根本不能租,给自己挖坑呢。

hh2 发表于 2014-12-26 12:57

谁说没合同?只是没有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是合同的常见形式,但依法并非必须形式。自lz收到钥匙、房东收到租金之时起,租房合同就已依法订立。合同履行如何证明、证据效力如何,是另一个问题。

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合同条文,依法以法律条文为准,其中自然包括3个月的法定退房时间。寻求帮助可以找租房者协会或专业律师。

phenomena 发表于 2014-12-26 14:51

反正现在希望能尽快找到房子吧,现在住着心情也不好了…有没有汉堡的朋友,帮忙推荐点房源?谢谢啦~

Truecar 发表于 2014-12-26 17:30

德国租房不一定要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虽然扯皮起来有点麻烦,但房客不是绝对的弱势方。

你现在赶紧收集证据,一切能证明你租房的证据。钥匙,写着你地址的信件,证人证言都算。以备万一。

另外一方面还是跟房东商量,看能否宽限一段找房时间。

爱吃面包 发表于 2015-1-3 21:59

还是把钱要过来拍屁股走来吧,哪有那么多时间用法律途径解决。吃亏是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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