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无固定期限租房合同是否有责任要找nachmieter
去年10月来的斯图,和房东签了租房合同,合同是无固定期限,kun的话提前三个月。已经住了整三个月,现在找到了理想的房子并打算4月底退房,但是现在拿出来看居然房东自己手加了一条"Der Meiter verpflictet side beim Auszug einem adaquate nachmieter zu finden ".这是要我必须找到nachmieter才能走吗?昨天和房东沟通,他说我的合同是一年的,而且必须找到nachmieter.可合同只在vertrage von unbestimmer Dauer这个选项写了起租日期,而在vertrage von bestimmer Dauer mit Begrundung划反斜线,所以应该是无固定期限。按照德国的法律,找nachmieter是我的义务吗?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大家帮帮忙阿,4月底走的话2月前必须要写kun信给房东 合同一式两份吧 恩,是的,然后? 这个和一年还是无限期无关吧,虽然我也认为应该是无限期的。一年如果不明确说明期间不能kun那也是可以提前解约的。至于手加的那句话,建议你赶快找个学校的律师或者mieter verein问一下吧。我的理解是必须找下家,不过这个条款对你不公平呀,三个月就是为了给他找下家的呀,超过这个期限给跟你就应该没关系了。估计房子不好租,房东不善,还是找mieterverein吧,花几十块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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