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了解
本帖最后由 kov 于 2015-1-14 10:54 编辑~~~~~~~~~~~~~~~~~~~~~~~~~~~~~~~~~~~~~~~
当然是必要的,否则你走了没人知道怎么弄了 adrenalin 发表于 2015-1-14 10:15
当然是必要的,否则你走了没人知道怎么弄了
但是这是我的科研成果 你的成果属于公司不属于你个人,签合同的时候上面应该有这条 kov 发表于 2015-1-14 10:16
但是这是我的科研成果
那你的雇主不就是圣人了?每个月付你工资让你研究属于你自己不属于雇主的科研成果? Hitzfeld 发表于 2015-1-14 10:18
你的成果属于公司不属于你个人,签合同的时候上面应该有这条
我没有看到有这条。 Hitzfeld 发表于 2015-1-14 10:18
你的成果属于公司不属于你个人,签合同的时候上面应该有这条
我已经把成果留下来了。我就是不想给他们讲。一方面,我自己没整理。资料很乱。另一方面,知识产权还没搞清楚。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5-1-14 10:22
那你的雇主不就是圣人了?每个月付你工资让你研究属于你自己不属于雇主的科研成果?
我同意把材料都留给他们 已经跟你讲了,这是应该的,必须的
你不信或者不愿意,那是你自己的决定罗 adrenalin 发表于 2015-1-14 10:31
已经跟你讲了,这是应该的,必须的
你不信或者不愿意,那是你自己的决定罗
谢谢回复。明白你意思。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