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Mutterschutz期间还需工作的相关问题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1-17 10:24 编辑借人气问个问题:
过一段时间就要开始修Mutterschutz,但因为公司的需要,在Mutterschutz开始之后还需再工作两到三周的样子,只是这样的话问题来了:
1. 正常情况下Mutterschutz开始之后将由krankenkasse每天支付13欧以及Arbeitgeber支付等于原Netto的剩余那部分。但这种情况 比如Mutterschutz开始于二月初,二月份再工作两到三周的话,工资怎么算? 需要我亲自去Krankenkasse说清吗? 还有二月份的Urlaub怎么算?
2. 现在的签证是之前跟着老公拿的蓝卡,有效期到明年的8月份(老公已经申请到长居),但本人一直拖着没有去申请长居,工作许可和现在的工作也不是绑定的,合同也是无限期的。想问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之后的Elterngeld吗? 如果要咨询相关信息需要去哪家机构?
3. Mutterschutz期间工作的话有相关的Gesetz作保护吗? 貌似没有说Mutterschutz期间不准工作的规定啊。
之前也查了好多帖子,也没看到这种情况下的相关信息。热心的童子们进来帮帮忙啊。多谢!
mutterschutz期间工作公司是犯法的。有条例说产后八周不允许工作的。 本帖最后由 knuddelmaus 于 2015-1-16 14:29 编辑
产前六周内可以工作。我和你情况一样,因为反正拿的是全薪,我也没另外要工资,就是拿了正常的保险公司加公司的钱。毕竟公司也得付大头的。省去和保险公司啥的去谈。
你假期的anspruch是算到mutterschaft结束以后。等于,你2015年算工作到4月底,因为你2月开始休假,那么你可以有正常年假的三分之一天数。
产后的休假是百分百不允许工作的。
申请父母金就专门去他们的机构问一下好了。反正生完差不多就马上要去的。问问也不花钱,或者就顺便一起申请了。 knuddelmaus 发表于 2015-1-16 14:27
产前六周内可以工作。我和你情况一样,因为反正拿的是全薪,我也没另外要工资,就是拿了正常的保险公司加公 ...
谢谢妹妹回复,只是mutterschutz开始之后再多工作的两周也是保险公司和arbeitergeber一起付吗?
不是应该全由arbeitergeber付,回家之后再由两方一起付吗?
这样的情况需要我自己去找保险公司说清吗?
人事不给力,需要自己弄清楚 问这个问题还用匿名?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