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naixue 发表于 2015-1-30 15:42

请大家帮忙

大家好,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想请大家帮忙.
我的租客租了我大半年的房子,搬走之后没有ummelden,而我这里新入住了租客,这样就多了她这个anmeldung的名额.自己也是事情多,没有去外管局强制abmeldung.就这样她使用了我的地址三个月.现在她要我退押金,我如果不退给她,会有什么法律惩罚?如果闹到律师那里,她会受到什么惩罚,我会受到什么惩罚?
谢过各位

元昊他姐 发表于 2015-1-30 15:54

他有没有um和你退不退押金是两码事吧
你要是想惩罚他就去rathaus检举他呗 但押金你还是该退给人家的

cosimo 发表于 2015-1-30 16:08

主要是在这个坛子里用别人地址anmelden是有偿的,所以lz觉得不能给被人白用了。

dennik 发表于 2015-1-30 16:50

完全两回事,不明白怎么会扯到一起。是想用别人的过错掩盖自己的过错吗?如果不退人押金,就要认真告诉人家为什么!

kaiserswasser 发表于 2015-2-2 09:48

实在是无语. 最讨厌扣人押金了.

不过押金一般要到Nebenkosten的账单来了再付. 就是说可以晚付,但不能不付. 万不可学德国某些缺德房东.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5-2-2 10:36

dennik 发表于 2015-1-30 16:50
完全两回事,不明白怎么会扯到一起。是想用别人的过错掩盖自己的过错吗?如果不退人押金,就要认真告诉人家 ...

LZ本来是觉得人家走了没要退押金, 心里暗爽. 结果人家在LZ去abmelden之后来要了, 所以LZ觉得是自己的行为引致对方要求退押金... 我已经服了...

timotheos 发表于 2015-2-2 10:43

这种恶心房东,还好意思来请求帮助,最讨厌克扣押金的行为,有没有um最多rathaus去管,你退不退押金是你的问题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5-2-2 14:00

楼主真黑心啊,这样做人不行的,会遭恶报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才行。

无极 发表于 2015-2-2 19:51

两码事押金该退还得退   你去 rathaus说一下 从什么时候就从你家搬走了!   剩下的事就和你没关系了!   如果那个人没ummeldung 时间久了政府会找上交罚款啊还是什么的与你无关!一码事归一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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