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kpriest
发表于 2015-1-31 00:39
黄司机 发表于 2015-1-30 22:29
无足够支持自身和家庭生活的经济来源。
那夫妻2人,如果妻子失业,为了拿失业金,丈夫不能提供妻子经 ...
这不是抬杠么.. 人家说的很清楚, 你失业了且没有经济来源. 你去中国工作明显就有经济来源了啊
sonnesuse
发表于 2015-1-31 09:14
德国国籍y
sonnesuse
发表于 2015-1-31 09:16
德国籍,居住地在中国,税在中国交。
findinger999
发表于 2015-1-31 10:20
要分什麼稅了,有的有協議,有的雙重課。
findinger999
发表于 2015-1-31 10:33
LZ的假想在滿足一下條件時,有可能實現
1. 出入境德國不會被記錄,
2. 境外所得現金支付,
3. 可以在任何地方收到勞工局的信件與電話,
4. 二十四小時內可以到勞工局報到。
但是,領取失業金的前提條件樓上幾位都說清楚了。以上四條是以身試法之最大安全性必要條件。
失業金有上限,當你滿足了上述條件後,按照你的情況,你的transaction cost 應該會大於你9個月所得。
如果你真的實施,已經觸犯刑法,詐欺罪一定成立。
cnhktw
发表于 2015-1-31 13:10
黄司机 发表于 2015-1-30 22:08
我只是想是不是存在这个可能性。
如果真接受这个职位在中国工作,是肯定不可能去劳动局报道的。
你在中国交税之后的完税证明,需要拿回来提供给Finanzamt。不管你是否在德国的居住是否Abmelden,你得告诉劳动局你被中国公司雇佣的事情,他们如果让你一直申领失业金的话,你肯定需要每个季度去报到面谈一次,而且,失业期间旅行到国外时间太久好像也需要特别说明的。
爱笑的苹果
发表于 2015-1-31 16:00
借贴问一下,人在德国,为中国公司工作,应该怎么纳税?多谢拉
hh2
发表于 2015-1-31 16:06
爱笑的苹果 发表于 2015-1-31 16:00
借贴问一下,人在德国,为中国公司工作,应该怎么纳税?多谢拉
问得有点奇怪。。。
当然是跟为其他国公司工作一样啊。
税怎么可能根据公司是哪国的来分{:5_352:}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5-1-31 17:03
黄司机 发表于 2015-1-30 21:18
当然可以。
雇主和受雇者都有权利终止工作合同。
如果雇主辞退我,我可以拿12个月。
就不要想拿着失业金去国内工作的梦了。
拿失业金是要随时听从劳动局报道的,有面试介绍你去也是一定要去的。每个月还有什么谈话什么的。。。
黄司机
发表于 2015-1-31 17:16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5-1-31 17:03
就不要想拿着失业金去国内工作的梦了。
拿失业金是要随时听从劳动局报道的,有面试介绍你去也是一定要去 ...
主要是想问纳税的事。
失业金是顺道想到,有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