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的钱也要算个人收入吗?
2014年我和我老公都是学生,偶尔零零散散的打些工,两人加起来收入一年也不到8000欧,幼儿园不用交费,但是问题就来了,我妈在2014年给我汇了一笔钱,给我买车用,数额较大,现在jugendamt要求我按照一年我账户的进帐额度补交2014年整年的幼儿园费,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毕竟这些钱不是我们自己挣的,我们也没领过Kindergeld Jugendamt 不是Finanzamt, 人家帮你就是因为你收入少,账上钱也少。现在你账上钱多了,自然要自己交了。 本帖最后由 OSSI 于 2015-2-5 18:08 编辑你账上有钱就说明不需要帮助,所以要退。 怎么会让她们知道的啊 想办法解释一下吧 就把生活需要的钱和赚出来的钱做个对比 然后你们没资格申请国家补助 有了孩子需要车 考驾照也要钱 两人收入加起来不到8k。。。 不懂,如果是finanzamt的话,你有理由说这是父母赠予,不用交税。恕我孤陋寡闻,这个jungendamt我第一次听说。 white 发表于 2015-2-5 20:20
两人收入加起来不到8k。。。
我们是学生,平时打些散工,大部分钱都是靠家里给的 我认为这分两方面,你家人给你的钱算馈赠,不超额度,finanzamt不能收你税。
jungendamt是按你的富裕程度收幼儿园费,不管你的钱从哪里来,只有你超出一定的额度,就不能拿资助。
童鞋们不要以为德国的救助很容易拿,如果有天没收入了,要拿哈慈4,手上的钱是基本花光才能拿的,有房子要卖房子,有存款花光。。。。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2-5 21:25
我认为这分两方面,你家人给你的钱算馈赠,不超额度,finanzamt不能收你税。
jungendamt是按你的富裕程度 ...
同意,就是这个理
免费因为你们资产少,
你现在有资产了,不管来源,就不能免费了 很好奇,Jugendamt是怎么知道的呢?难道你主动报税了?还是主动告诉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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