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必须支付Grundsteuer和Gebaeudeversicherung吗?
我目前的问题是,去年6月与房东签订的住房合同,当时房东使用的是制式合同,合同上除了写明Kaltmiete和Nebenkosten外,就没有写明其他费用了,Nebenkosten中写明包含垃圾和水费的预交部分。现在我收到房东对去年6月份到12月份费用核算的单子,对账单上除了垃圾和水费外,又多出来了Grundsteuer和Gebaeudeversicherung这两笔款项,这两笔费用都是按照我所租房间的面积计算的。
我的疑问是,对这两项费用,当初租房的时候房东未做说明,合同上也没写出,我必须要支付吗?谢谢。 补充一句,我住EG,房东住楼上,不是整套房子都租给我的。 租房合同里没写就不需要,这两个一般是房主自己交的,当然他可以列在NK里 dennik 发表于 2015-2-23 18:55
租房合同里没写就不需要,这两个一般是房主自己交的,当然他可以列在NK里
我纠结的也是这点,当初在租房的时候,口头没说,合同中没写,现在突然提出要我分担这两笔费用,个人感觉不合理。 一般都是租户摊的 adrenalin 发表于 2015-2-24 14:19
一般都是租户摊的
如果房东当初口头上说明,或者在合同上的NK里边注明,需要缴纳这两笔费用,我现在也就不纠结了。 xianwubo 发表于 2015-2-24 16:21
如果房东当初口头上说明,或者在合同上的NK里边注明,需要缴纳这两笔费用,我现在也就不纠结了。
我也是当初看到nebenkosten起疑问的,后来google,貌似是默认的 adrenalin 发表于 2015-2-24 15:25
我也是当初看到nebenkosten起疑问的,后来google,貌似是默认的
这两项是默认要缴纳的?{:5_323:} 我怎么觉得这样就交了有点冤大头阿,该在租房的时候说明白吧。 不冤,不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