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也有长居, 为什么还这么赶了紧的入籍呐, 这是个问题。
出于职业发展的考虑,一是工作性质决定了全球出差比较多,换了护照方便些,另外一个是将来无论是外派回中国或者跳槽到瑞士都是拿德国护照更方便。
没懂为什么提早结束合同是坏了规矩呢,不干活不拿钱挺合理的呀? 鲜虾云吞面 发表于 2015-2-28 18:37
出于职业发展的考虑,一是工作性质决定了全球出差比较多,换了护照方便些,另外一个是将来无论是外派回中 ...
人力资源的干什么的? 招你进来时候一脸假热情的是他们, 你走的时候变着法整你的还是他们, 搞人事的都不干人事。 不过给公司减少损失是他们的职责。
如果合同写了辞职提前仨月, 那就是仨月, 公司不让你去是公司的事, 但不给钱不行。 你可以拒绝签那个Aufhebungvertrag,不过还是以商量的态度, 找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 woai_wojia 发表于 2015-2-28 20:34
人力资源的干什么的? 招你进来时候一脸假热情的是他们, 你走的时候变着法整你的还是他们, 搞人事的都 ...
我在的部门比较特殊,人力管不着的,跟他们没关系
直线小老板想我立刻走,我也不想递完辞职信还天天对着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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