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byschatz
发表于 2015-3-12 11:11
{:5_335:}
淘淘淘淘淘淘
发表于 2015-3-12 11:14
:curse:
睡呼呼
发表于 2015-3-12 11:20
kankan
hippo0323
发表于 2015-3-12 11:22
看看
紫龙
发表于 2015-3-12 11:31
温馨提示:
大家要注意这对双胞胎抵抗时提到的一个细节!就是要和 GEZ 对抗一定要走民事对抗路线!就是要走 Amtsgericht!!一定要死咬对方是 “Unternehmen”!!!要先发制人,不能被 GEZ 和 GV 牵着鼻子走~~~
如果大家留意,会发现最近 GEZ 在他家网站有了个 "Aktuelles",用一些对他们有利的判例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而很多 “雅人” 在说必须交时,也喜欢引用这些判例来说明~~~但大家如果仔细看,会发现他家判例都是出自 “Verwaltungsgericht”。首先,我不理解这些人怎么会选择 “Verwaltungsgericht” 这条路来和 GEZ 对抗!!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其次,我个人非常怀疑这会不会是 GEZ 在自己搭台自己唱,扰乱大家的视听及判断。敌人相当阴险,相当狡猾啊!~~~
所以建议大家抵抗时,一定要走 Amtsgericht!!一定要死咬对方是 “Unternehmen”!!
melody_0830
发表于 2015-3-12 11:41
{:5_370:}
spade9527
发表于 2015-3-12 11:54
我还是没有交ARD费用,最近他们又从我所在的地方发信了,坑爹啊!
这次不是从科隆发出来的信函了!
spade9527
发表于 2015-3-12 11:55
看来我应该撑住,不要被吓尿了把几百欧给交上去了!
杯具了
发表于 2015-3-12 12:08
:curse:
OMT
发表于 2015-3-12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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