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xiaofei110
发表于 2015-3-4 08:40
楼上说话太伤人啦!
石楠花
发表于 2015-3-4 14:16
石楠花 发表于 2015-3-3 17:22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引用: bsxq 发表于 2015-3-3 17:10
之前好像还看了你的婚纱照
我从来没拍过婚纱照。。。而且这个情况也不是我啊。。。...
我早换男朋友啦!
schatzlan
发表于 2015-3-4 14:23
石楠花 发表于 2015-3-3 20:36
人还没结婚。
这只能说是人身伤害, 同居的就先搬走。 女方有收入吗?
schatzlan
发表于 2015-3-4 14:24
石楠花 发表于 2015-3-3 20:37
我也不知道呀。但据说那种妇女保护组织说的好像挺广,好像是看结果,比如因此去看心理医生啦什么的。
我听说过FRAUENHAUS。
umzug2013
发表于 2015-3-4 15:03
石楠花 发表于 2015-3-4 14:16
我早换男朋友啦!
成功女士!{:5_379:}
石楠花
发表于 2015-3-5 09:07
schatzlan 发表于 2015-3-4 14:23
这只能说是人身伤害, 同居的就先搬走。 女方有收入吗?
没有同居,女方还是学生,但有实习收入。
schatzlan
发表于 2015-3-5 09:45
石楠花 发表于 2015-3-5 09:07
没有同居,女方还是学生,但有实习收入。
去学校免费的律师吧。 告人身伤害不难吧。
ein
发表于 2015-3-5 09:45
石楠花
发表于 2015-3-5 09:51
schatzlan 发表于 2015-3-5 09:45
去学校免费的律师吧。 告人身伤害不难吧。
恩,好的,谢谢建议!
schatzlan
发表于 2015-3-5 09:53
石楠花 发表于 2015-3-5 09:07
没有同居,女方还是学生,但有实习收入。
楼主, 这种事论坛上问没用的, 除了满足几个特想看到德国人对中国女人不好的人以外, 什么也帮不上。 楼上的还特意问中国人还是德国人, 听到是德国人就特爽, 难道国男打女人就会有理吗, 无语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