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临时提早,急求大家帮助
是这样的,现在的工作合同到4月30日为止,由于我有很多Ueberstunden和Resturlaub所以下个月初可以提前结束工作在家休息。新东家工作合同原先是5月1日起,但由于临时有事需要我提早两天开工也就是4月29日起,新公司说可以改下合同的开始日期为4月29日,现在问题来了:
不知道德国劳动法是否允许我4月29日和30日这两天同时占有两份工作?(只听说过重婚罪。。汗,不知道工作法律上有没有什么不合当的地方。。)
急求群里的前辈帮忙提供些意见,在此谢过。 本帖最后由 lumpi 于 2015-3-4 21:21 编辑
我有过类似的情况。
当时我的打工合同是三月份结束,可我三月低开始就要去外地实习。其实只是三月的几天我会同时有两份收入。在公司不知到的情况下,算账的部门都会按照Klasse 1(我是单身,没小孩)给交税。如果没有人查,这也就没有关系。
可是实习的地方算账部门的工作人员建议我还是按照规定做事。考虑去把收入少的那一边改成好像是Klasse 2吧还是几,这个等级交的税会多很多。复杂的部分来了,三月份因为我是月底才开始实习,那个月的收入只有大概50欧,打工那一边有400欧。我就说那把实习这边改成Klasse 2. 工作人员说,那你之后实习这边的工资永远按Klasse 2扣税,亏死你。我说那到了四月你们再帮我改回来。工作人员说,才不咧,那么大的工作量,你去把打工的那边改了吧。
然后老实如我,我就给打工的公司写信,告诉他们我三月底开始有另外一份收入,请他们三月一整个月的工资都按照Klasse 2 扣税。然后那个月我的400欧好像就拿到了200多欧!
{:4_300:}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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