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房屋合同能不能追究房东责任?
本帖最后由 愉快2015 于 2015-3-17 09:39 编辑我去年刚来因为不认识人于是乎委托语言学校帮找的房子
结果介绍了一个韩国房东,当时刚来也比较急没办法,以1500一个月的价格租了个60多平的公寓(2.5间房)不包网电。(从12月15起租,根据房东要求必须住满3个月而且是整个月也就是这个月底就到期了)后来我自己重新再找房发现这价格远远高于附近的房价,3倍左右。请问我能告房东么?
补充一下这个房屋的信息,房东是按人头收费的,合同上签了5个人,1500一个月,不过就60平……还不包括网电 应该是不能乱要价的。但是具体情况应该去问一下Mieterverein. 本帖最后由 大花猫 于 2015-3-17 00:08 编辑
楼下是对的。对误导楼主表示歉意。
大花猫 发表于 2015-3-16 20:59
法律规定房东不能随便涨价,那是针对已有的房屋租赁合同的。你这个是新合同,房东要的价格高,你可以不接受 ...
http://deutschesmietrecht.de/mieterhoehung/92-miethoehe-neuvermietung.html
楼主的房子不知道具体什么情况,但是咨询一下看能不能追回点损失还是值得的。 去当地的Bürgeramt买一份Mietspiegel,上面有相应房子的指导价价格,拿着这个找房东协商,不行律师解决。 哪个城市呢? 雅情 发表于 2015-3-16 23:15
哪个城市呢?
杜堡 直接找Mietverein,或者lz大学的法律咨询。
虽然你们有合同,有签字,但是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是可以追讨的 本帖最后由 xuxiaoyao 于 2015-3-17 10:03 编辑
1500一个月是比较贵,但也不至于3倍吧,如果包括NK,半个月算整个月,这好像比较常见。5个人可能NK也会比较高一些 主要是这房子住得人太多了。
这点是否也可找房东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