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gbc 发表于 2015-3-18 10:33

咨询有限期工作合同解雇和失业金事宜

去年开始的这份工作,是一年的有限期工作合同,快到期时公司提供了一份新的有限期合同。现工作不在原来住的城市,我在工作地点又租了房,配偶和小孩(还需要照顾)住在原来的城市,我每周通勤。

1. 如果我不在新的合同上签字,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会有12个星期的失业金Sperrzeit吗?

2. 如果我在新的合同上签字,工作到新合同没结束的时候辞职(Selbstkündigung),这时候会有失业金的Sperrzeit吗?

3. 如何能尽量避免失业金的Sperrzeit?有人建议让我找公司解雇我,但我估计公司对这种后果有法律上的担忧应该不会做。

我在所在地的劳动局问过了,他们的工作人员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只能电话咨询,电话咨询的结果是不清楚,要等失业登记的时候他们审核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有Sperrzeit。

网上我也查了一下,劳动局对失业金的这种情况解释的非常模糊,我也拿不准。还是想听一听大家的实际操作和经验。

请各位有相关经验(‘教训’也行)以及熟悉相关法律的朋友指点。多谢了。

振翅雄鹰 发表于 2015-3-18 15:50

LZ 这种情况我有过类似的。一般因为家庭原因不延长合同的或者辞职的没有失业金Sperrzeit。 但是保险起见,建议在合同结束三个月前先去劳动局登记下(电话或者邮件都可以),到时候如果续约了也只要通知劳动局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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